私募基金再下一城-被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市

更新于:2016-02-09  星期二已有 人阅读 信源:环球老虎财经字数统计:2306字

一边是市场的暴跌,一边是债券市场迎来私募基金新主体;金融对内开放的速度从不因股票市场的涨跌而放慢。——这不仅表现在,证监会虽然严查场外配资,但对于已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却没有丝毫严控;更加突出的是,在银行间债市这一波澜不惊的市场里,私募基金成为了新的机构投资者。

2014年初,私募基金告别野蛮生长,获得登记备案证书,私募机构第一次拥有了独立基金管理人身份,从此被正式纳入金融行业。

此后,阳光私募行业无论是资管规模、行业家数都出现了爆发式增长。这次,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市,标志着私募基金在金融机构正规军队列中,已占据重要一席。

私募基金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市

周二消息称,央行日前已经下发通知,允许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在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后即可入市,参与机构所需条件包括净资产不得低于

据悉,。

一份落款日期为周一(6月15日)的通知称,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其备案、开户及联网手续比照银行间其他非法人产品执行。

具体交易层面,私募基金应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并试行与做市商或尝试做市机构,以双边报价和请求报价方式达成现券交易。

此外,就在本月初,上交所也明确,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可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上交所所有债券产品的认购及交易。

很明显,正在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私募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市也将进一步丰富债券市场投资者主体。

此前,银行间债市的主要参与者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主要金融机构,此次获准入银行间债市,对阳光私募基金而言,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意味着私募基金已经越来越被纳入金融机构正规军

一位私募从业人员表示,。

数据显示,截至周一,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数量为8,524家。除商业银行、基金、券商、保险等机构外,还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理财产品等。

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的态势,仍在继续。央行在近日发布的《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15年)》也指出,研究取消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额度限制,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自主选择人民银行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代理其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人民日报发文债市呵护声四起

今年以来,A股市场持续暴涨,债市却颇受冷落,但这样的境况正在改变。

人民日报在6月15日发表了一篇题为《政策利好消息频现,债市“轮子”动起来》的报道,文章援引市场人士称,推动债券市场驶入快车道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作为权威官方媒体,人民日报上刊登的文章、评论乃至版面的安排都成为市场解读官方意图的重要途径。在本轮牛市的形成过程中,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多次传递对股市的“呵护”之意,但对债市的关注却并不常见。

兴业证券宏观分析师王涵指出,的重心可能正在从股市转向债市。

一方面,股市经历了近1年的快速上涨之后,各种声音讨论的话题已经从一年前的“A股还有希望吗”,变成了“A股是否有泡沫”,对于股市“过冷”的担忧下降。近期A股市场(尤其是创业板)大幅波动,但我们不再看到官方媒体及领导人通过各种声音对股市“呵护”,可能就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

可能都意味着短期内的主要工作将是“稳增长”、以及与之相关的债权融资。

另一方面,“保增长”的声音开始走高,一方面强调财政发力(这需要贷款支持),另一方面通过PSL解决银行期限久期错配压力等实质性行为,

王涵指出,阶段性政策呵护的重点从股市转向债市,将是大概率事件。

近期,央行发布“9号文”,宣布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审批。发改委发布“1327号文”,强调更加有效地发挥企业债券的直接融资功能。两份重磅文件均旨在令债市扩容。

附: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丰富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群体,完善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现就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银行间债券市场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按规定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后,可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经依法在有关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行业自律组织完成登记;

(二)基金管理人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管理实缴规模处于行业前列,并获得有关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行业自律组织的认可;

(三)基金管理人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债券投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以及相关专业人员;

(四)基金管理人应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基金资产;

(五)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未发生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没有因违法或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六)私募投资基金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定,并已经依法在有关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行业自律组织完成备案;

(七)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八)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开户及联网手续原则上比照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他非法人产品执行,并遵守各中介机构相关业务规则。

四、私募投资基金应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并试行与做市商或尝试做市机构以双边报价和请求报价的方式达成现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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