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回收租赁物件的有关约定

2021-01-21出租人回收租赁物件的有关约定【推荐】

甲方收回租赁物时,租赁物价值是指租赁物当时状况下的快速变现价值、清算价值或类似价值,并以该等价值计算甲方损失。...

2021-01-21有关租赁物毁损灭失之约定

若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意外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但应向甲方赔偿租赁物的折价款,该项折价款金额为乙方未偿付之全部租赁本金之和乘以1.0。...

2021-01-21租赁物的所有权、标示和使用的约定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的前提下,甲方可以自行将租赁物用于抵押。...

2015-01-11租赁物件的保险有关的约定

保险甲方于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为租赁物投保各种保险,保险人由甲方指定,保险费由乙方负担,保险合同以甲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由甲方直接领取保险赔偿金。如乙方怠于或未按要求投保、续保,出险损失由乙方承担。前项保险事宜,得由甲乙方特约改由甲方支付保险费,或径由甲方为要保人,乙方不承担任何因未投保续保造成之出险损失。甲方应将保险合同之副本交予乙方,保险合同上所订条款,乙方有履行之义务。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24小时内)通知甲方及保险人,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一切必要相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保险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