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基金化的概念
基金型信托产品是相对于传统信托产品而言,是具有基金特点的信托产品。我们可以将基金型信托或称之为信托型基金的这类产品定义为:由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其他财产委托,设立信托或信托计划,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信托产品。
基金化信托产品是建立在现代投资组合理论上,通过若干资产组成的投资组合实现优于单一资产投资的风险收益目标。宽泛地讲,投资标的超过两个以上的信托产品都可称为基金化产品,但是否能够达到组合投资所期望的分散风险、优化配置等目标需要谨慎评估。目前市场上出现的许多基金化信托产品都以产业基金的类似模式,专注某一行业或市场领域。但长远来看,在充分提高自主管理能力的前提下,发挥信托跨市场的功能特点才是区别于其他基金型产品的优势所在。
二、信托产品基金化的主要特点
(1)规模化
当前市场上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只产品平均发行规模一般在2亿元至3亿元左右,对于募资能力相对较弱的公司来说,有可能单只产品的成立规模仅为几千万元,而这些资金远远不能满足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融资项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不得将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项目”,因此,目前部分信托公司为了解决单一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募资能力不足的问题,在信托产品设计上,采取了分期募集发行的形式,将募集到的资金分批投放到项目中。
信托产品基金化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基金化可以使信托产品拥有基金产品规模化的特性。信托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化信托产品,可以更加广泛地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积少成多,有利于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降低投资成本,再将聚集起来的大规模资金分散地投到多个项目,进而满足不同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时,基金化产品通常都是系列发行,有良好的品牌效应,可以在信托计划推介与资金募集的过程中吸引更多的客户群体,从而使得基金化信托产品向规模化转变。
(2)长期化
基金产品的特性之一即为长期化,通常一只基金的存续期都在5年以上,而目前市场上发行的信托产品期限集中在1年至2年,5年及5年以上的产品极其罕见。信托基金化可以体现出信托产品长期化的基金特征。
信托公司可以将基金化产品期限设置为10年甚至更长,在产品设计中加入流动性设计,产品存续期间通过合理的申购、赎回机制以保证基金化产品的流动性。基金化产品较长的存续期,有利于信托资金进行中长期配置,以获得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
(3)标准化
信托产品基金化有利于推进信托产品标准化。在产品运作中,采用近乎标准化的投资标准、投资理念、风控体系、产品营销模式和利益分配体系,信托财产的运用不明确具体投资项目,但会明确限定投资范围,并坚持统一的项目筛选标准。标准化的设计不仅简化了内部审批环节和销售环节,还能降低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认知成本,较为容易地形成客户对基金品牌的持续忠诚,也为基金化信托产品的标准化、流程化、系列化发展提供了可能。
(4)专业化
基金化信托产品可以像基金产品一样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管理。规模较大的基金化信托产品可以配备专业的信托经理团队进行投资管理和运作。信托经理团队不仅掌握广博的投资分析和投资组合理论知识,而且在相关投资领域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能够更好地对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动态跟踪与分析。信托经理团队管理的基金化信托产品,使中小投资者也能享受到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
(5)多元化
区别于传统单一项目为主的投融资业务,基金型信托产品能更好地发挥信托横跨资本、货币、实业等不同市场领域,股权、债权、物权等多种运用方式可以进行灵活组合的独特优势。这一方面分散了项目个体的风险,使收益更加稳定,另一方面能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获得更好的回报。
将信托产品进行基金化设计,引入专业的投资顾问或专业人员进行信托产品存续期间的管理运作,不同于传统信托产品的地方是基金化信托产品是由专业投资团队进行整体上的管理运作,将不同时期发行的产品募集的“资金池”统筹规划,进行合理安排,符合投资组合中常说的“不要将鸡蛋放到同一个篮子里”的思想,形成流程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而传统的信托只是单一投向或者规模较小,因此基金化信托产品的管理人员需要更高的专业技能,进而更加保证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