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届APEC财长会联合声明

更新于:2016-02-09  星期二已有 人阅读 信源:佚名字数统计:6583字

第二十一届APEC财长会联合声明

(中文译文)

1.2014年10月22日,第二十一届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财长会在北京召开,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主持会议,APEC各成员经济体财长出席会议。亚洲开发银行(ADB)行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副总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秘书长,世界银行常务副行长兼首席运营官,APEC秘书处执行主任,和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ABAC)主席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区域宏观经济形势

2.全球经济仍然面临需求持续疲软,增长不平衡,增速不足以创造所需就业岗位等问题,经济下行风险依然存在。APEC地区作为世界经济的引擎,应当引领全球经济复苏,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的增长。我们强调,APEC财长会机制(FMP)是区域内各成员交流经验、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与深化合作的重要平台。我们承诺,将更加积极地利用这一平台,同时加强APEC财长会机制与G-20等其他多边合作机制的政策合作。

3.我们认识到实现可持续增长既需要短期也需要长期政策。我们将根据短期经济形势的变化,在实施财政政策时继续保持灵活性,从而支持经济增长与创造就业,并确保财政可持续性。 我们重申之前关于货币和汇率政策的承诺。我们还重申将致力于解决我们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释放新的潜在增长来源,包括通过实施新的结构措施及履行现有的承诺。

基础设施投融资合作 

4.投资对刺激需求和促进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对实现经济增长潜力和达到发展目标有着重要作用。鉴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和APEC各经济体有限的资金规模之间存在巨大缺口,我们呼吁各方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通过自身的政策,吸引长期融资并撬动民间资本来填补这一缺口,其中包括公私合作(PPP)模式。我们将与东盟及其他地区的现有工作与倡议开展合作,在本地区继续推动建设精心设计、可持续、高质量的基础设施。

5.我们认识到公共部门在推动PPP模式方面发挥着重要主导作用,包括构建有利环境,根据基础设施质量要素、良好实践与原则以及以人为本的投资制订基础设施开发计划,准备可融资项目以及吸引长期私人融资等。我们注意到今年在财长会机制下,为实施2013年APEC领导人通过的“APEC基础设施发展和投资多年期计划”(MYPIDI)所做的重要工作和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在各成员经济体和国际组织的支持下,反映APEC各成员在实施PPP项目方面相关经验和教训的《APEC经济体基础设施PPP项目案例汇编》已经汇编成册。我们通过了在案例研究基础上形成的《APEC地区基础设施PPP实施路线图》,为APEC成员经济体设计和实施PPP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有益借鉴。《路线图》和《案例汇编》将会作为APEC财长会对APEC互联互通蓝图和APEC领导人会议的切实贡献提交给APEC领导人。

6.我们重申,公共部门能力建设在促进基础设施PPP融资方面十分重要,在此过程中可学习APEC各经济体在实施PPP项目方面的不同做法。为此,我们欢迎APEC为加强PPP项目实施能力推出的、面向成员经济体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官员的培训项目。我们也欢迎APEC各成员为支持本地区发展中经济体基础设施PPP能力建设和项目开发所做的努力,包括从其在亚行设立的减贫和区域合作基金(PRCF)投入500万美元用于基础设施PPP能力建设和项目开发。

7.我们认为PPP中心是提高PPP项目实施能力的有用工具。我们认识到2014年全年印尼在建立PPP试点中心方面取得的进展。我们鼓励有意向的成员经济体建立自己的PPP中心,并呼吁在现有和新成立的PPP中心以及APEC研究中心间开展广泛的经验分享、交流和联网。为此,我们欢迎在财政部内成立PPP中心,作为示范中心促进PPP项目开发和机构建设。我们欢迎APEC PPP咨询专家组所取得的相关进展,包括今年正式启动工作及通过任务大纲等,感谢其在促进PPP项目实施能力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并鼓励其继续支持本地区已有和新成立的PPP中心。我们鼓励ADB、世行、OECD等国际组织支持APEC地区PPP项目的开发和必要的,包括以能力建设、技术援助、分析评估和交易咨询服务等各种形式提供支持。

8.我们决心动员包括长期机构投资者在内的私营部门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例如通过亚太金融论坛(APFF)和亚太基础设施合作(APIP)等APEC倡议活动,促进各经济体内部资本市场的发展,并构建有利于基础设施发展的环境。我们敦促国际组织继续支持PPP基础设施项目,为亚太地区基础设施动员长期融资。因此,我们欢迎世行集团《关于基础设施项目优先排序以提升发展影响》的报告,以及G-20/OECD关于促进长期投融资的有效方法与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呼吁亚行、世行、OECD和其他国际组织为APEC地区研究总结良好的实践与做法。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财税政策与

9.我们承诺致力于实施适当的财税政策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并在确保公共财政可持续的基础上,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的增长。我们愿加大力度为所有公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尤其是将继续支持高附加值服务产业的发展,为青年创造高质量的就业岗位;支持中小企业(SMEs)作为经济活动、增长与就业驱动力的发展;并加大对研发的投资。我们也会继续提供更多的教育和培训机会,解决就业问题,尤其是青年和妇女的就业问题。在应对环境与资源有限性的共同挑战方面,我们认识到,财税政策可以是绿色增长市场机制的补充,能够在鼓励采用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技术方面发挥促进作用,这将有助于提高各成员经济体的长期竞争力并提供新的增长机会。

10.我们认识到健全财政制度,包括在成员经济体中建立中期财政框架及深化预算以加强财政可持续性至关重要。我们注意到今年APEC各经济体就此开展了广泛的经验分享,希望今后在此领域继续开展相关工作。

11.我们强调继续促进公正和透明的税收体制建设。我们认识到,G20等论坛的参与方在实现两年内完成“G-20/OECD关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的目标,以及实施新的“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全球标准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也有利于APEC各经济体建立公正有效的税收体制。

12.我们强调公开透明的采购对培育健康且具有竞争力的服务业十分重要。

金融支持区域实体经济发展

13.我们认识到具有深度、流动性强、高效的金融体系有助于引导资本投向更具生产力的活动,从而促进未来的可持续增长。我们认识到APEC地区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鉴此,我们重申在该地区继续加强灾害风险融资(DRF)、从而建立具有弹性的实体经济的重要性,包括建立健全灾害风险财政管理,支持保险及资本市场开发有效的风险转移工具等。我们期待ADB、OECD、IMF、世行等国际组织继续与APEC成员经济体合作,提供能力建设服务、介绍有益实践经验并明确有效方法,帮助解决APEC在灾害风险融资方面的重点问题。这一领域的进展将向下一次APEC财长会报告。

14.我们认识到气候融资对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非常重要,并重申我们对绿色气候基金的支持。

15.我们认识到中小企业是区域经济的支柱,但目前面临融资困境。因此,我们同意进一步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改善法律和监管环境,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促进供应链融资等创新融资工具的发展。我们还承诺加强金融教育,促进中小企业能力建设,以帮助其深入了解金融市场,并在区域和全球市场有效开展业务。我们注意到ADB的亚洲中小企业金融监测、ADB-OECD关于提高中小企业融资可及性的研究,以及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关系的相关工作。我们请IMF、OECD、ADB及世行研究如何推动市场与工具的创新发展,这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APEC地区中小企业和基础设施融资。

其他

16.我们欢迎将亚太财经中心(AFDC)升级为亚太财经学院(AFDI)的倡议,从而满足亚太地区金融领域知识共享的新需求,我们感谢对亚太地区经济与技术合作以及能力建设的支持。我们将加强与亚太财经学院的合作,包括通过APEC研究中心开展合作。

17.我们注意到亚洲基金护照自2010年以来取得的进展,包括向一些APEC经济体散发磋商文件,就指导原则和基本安排提案征求意见。

18.我们感谢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的报告和倡议。我们鼓励相关部门与亚太金融论坛(APFF)合作,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发展、中小企业融资和长期投资。我们欢迎APIP倡议下的持续对话以及亚太普惠金融论坛关于如何扩大融资渠道的报告。我们欢迎ABAC关于动员长期储蓄、稳健的估值方法、创新融资机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兴市场货币国际化的相关建议。

19.我们感谢主办本年度的APEC财长会机制。我们将于2015年9月10-11日在菲律宾宿务岛召开第22次财长会。

(英文为正本,中文译文为参考稿)

APEC区域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路线图

(中文译本)

I. 背景

1、开发规划良好、高质量和可持续的基础设施项目有助于推动经济增长、提高生产率、促进就业。区域基础设施发展可以促进商品、服务和人员的跨境自由流动,促进互联互通与可持续发展。考虑到APEC区域巨大的基础设施需求和公共部门有限的财政资源, PPP提供了一个新的、有别于传统采购模式发展基础设施的可行模式。推广PPP模式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促进基础设施发展的重要手段,成功的PPP项目可有效扩大公共基础设施供给,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并通过分担风险和责任,最大限度地利用私营部门的资金和技术。APEC财长会机制可在推广PPP模式中发挥重要作用。

II. 目标

2、基础设施PPP实施路线图旨在落实2013年印尼作为APEC机制东道主通过的APEC基础设施发展和投资多年期计划,并为APEC未来发展基础设施PPP项目提供指导,特别是帮助APEC各经济体的官员更好地了解、准备、设计和实施PPP项目,并做出适当的融资安排。该路线图以APEC各经济体自愿提供的交通、能源、通信及水务等领域的PPP项目案例为基础,同时借鉴了G20等机制及世行、亚行、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ABAC)、经合组织(OECD)等国际机构此前的工作。路线图特别关注实施环节,可为AEPC各经济体特别是发展中经济体的官员在实施PPP项目的每个环节提供指导和参考。

3、考虑到APEC各经济体情况不同,发展状况差异较大,路线图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而是供各经济体在开发PPP项目时根据自身情况有选择地加以参考。

III. 路线图

4、PPP的特征。PPP建立在公共与私营部门之间的长期合同关系之上,较为复杂,尤其是项目生命周期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长期承诺以及包括、私营部门、消费者或服务使用者和公众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的互相影响。在推广PPP模式时,部门需要发挥主导作用,包括提供完善的法律保护和机构能力支持,做好规划和准备工作,以及对PPP项目及资金安排进行监督。

5、有利的环境。对于私营部门参与者而言,透明、稳定且可预见的支持政策和法律环境是保证PPP项目成功实施的重要基础。法律框架需要对以下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包括私营部门投资的权利和义务,透明和规范的采购流程,不同机构执行合同的能力,公平的合同仲裁程序,以及支付违约的救济措施。定义明确的针对各个部门的监管机制,以及设定和调整用户收费,均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没有专门的PPP框架,至少需要有允许私营部门参与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一般性的法律制度框架。

6、规划。制订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或重点项目清单有助于展示高层的政治承诺和未来项目意向。具有连续性和明晰时间表的项目库有助于提高私人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意愿。高质量、一体化的项目规划通常包括投资水平、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私人投资和公共投资之间的联系以及部门希望PPP所发挥的作用。这样的规划将通过良好的成本效益分析对各级的项目进行综合排序,明确各项目如何契合整体基础设施规划、适宜的融资和交付模式以及资源如何进行分配的。在PPP项目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应借鉴质量因素、优秀做法和原则,并将社会和环境因素纳入考虑。

7、项目选择。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合PPP,PPP模式选择不当会延长采购时间,增加采购成本,降低项目效益。因此,各经济体应尽量选择在商业可行性方面有前景的项目。有必要开展深入的前期可行性研究,确保所选项目适合PPP模式并合乎经济原则,反映生命周期成本,能够实现物有所值。对于复杂的大型项目而言,设定结构化的、连续的筛选程序是检视项目是否适宜使用PPP模式关键的第一步。筛选程序应确立项目以PPP模式开发的商业模式,包括明确产出要求,评估其在战略目标中的整体财务及社会经济成本和收益,确定收入来源及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以及评估私营部门参与的优势。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比较公共和私营部门联合融资的一系列备选方案。在适合采用主动投标的情况下,项目选择程序应透明健全,以确保项目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处理主动投标项目比较好的做法还包括以竞争形式对这些提案进行检验。

8、项目准备。筛选过的PPP项目在进入市场前,需要做充分的准备和设计。有必要开展有力的尽职调查并就技术、法律、金融、经济、环境和社会问题做好准备,以便评估不同方案的优劣,选择最优的交易结构,吸引潜在投资者。可以为创建项目准备机制提供便利,如设立专用基金支持可行性研究,承担项目准备环节的部分费用。项目股权等费用收回机制可以帮助这些基金实现自我维持。为改善项目准备,可以制定一个清单并对关键环节进行审查,以检验项目能否进入下一阶段并最终投入市场。需要采取诸如聘请专业顾问这样的措施进一步提高部门(尤其是签约机构)的管理能力,以便有效地完成项目。对于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的市场,在合理的时限内推出高质量的成功的PPP项目,比关注项目数量更能够有效地吸引投资者。

9、采购。透明、竞争的招标程序为选出最物有所值的项目方案提供了最佳框架。为了提高采购的效率,设置紧迫但可实现的截止期限并确保公私部门的高层都参与其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整个预招标和预设计过程中,私营部门和之间积极开展透明的协商十分重要。标准化的PPP合同能提高透明度、一致性以及采购程序的效率,对于需写入PPP合同的问题设置标准条款也能起到上述作用。不过,对于具体项目的招标,可以根据需要根据投标人的反馈意见并结合的目标和政策对若干条款及条件做出适当调整,以优化项目的风险分配,或提高项目获得银行贷款的能力。

10、PPP合同。项目合同是管理公私伙伴关系,并说明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如何分配并降低风险的法律文件。合同中应列出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各自的作用和责任、服务义务、项目的收入来源、关键绩效指标、合同监督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和终止条款等内容。鉴于PPP合同的长期性,合同应预留适当的灵活性以使其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但灵活性不应降低可预见性。

11、风险分配。风险分配是PPP获得成功的核心要素。风险分配不当可能会导致招标失败、价格和成本升高以及服务延迟或质量降低。风险分配的基本原则是风险应该由最适合管理并能以最低成本减轻风险的一方来承担。在项目开发的早期阶段就在协议中明确界定风险的分配,有助于吸引私营部门参与并确保公共部门资产负债表的稳健性。一般来说,有关设计、绩效、技术、建设和运营的风险通常由私营部门承担,而其他诸如政治、法律和监管的风险则更适宜由公共部门承担。利率和汇率波动、价格结构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可以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共同承担。应在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层面都考虑进自然灾害的风险,以降低自然灾害可能带来的影响,从而降低PPP的金融风险。

12、随着市场的发展,更多成熟的成功项目的出现以及私营部门承担风险能力增强,可以调整自身作用。在未建立风险评估基准,或私营部门对市场缺乏充分了解的发展中经济体,可以考虑根据其他发展中经济体的类似项目来开发标杆项目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这些标杆项目可以作为后续项目的起点,使私营部门更愿意承担风险。

13、项目融资。“绿地”或新建的基础设施PPP项目本身属于高度资本密集型,如果风险分配得当,项目融资可以有效提高融资的能力。发展长期本币金融市场可以促进当地的银行、公司等市场主体更多地参与基础设施融资。促进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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