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原则上只能控股1家融资租赁公司(不含融资租赁公司子公司)

更新于:2022-03-03  星期四已有 人阅读 信源:TMedia字数统计:160字

企业原则上只能控股1家融资租赁公司(不含融资租赁公司子公司)

企业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开展融资租赁公司优化整合,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企业原则上只能控股1家融资租赁公司(不含融资租赁公司子公司),控制2家及以上融资租赁公司的企业应当科学论证、统筹布局,对于业务雷同、基本停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坚决整合或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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