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书。说明申请人经营情况、风险监管指标情况、申请发债的理由及发行额度。
(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申请人近3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分析,已发行金融债券的兑付情况,本次发行金融债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发债资金用途、债券发行中面临的风险及对策,债券偿付保障措施等。
(3)股东会同意发行金融债券的决议复印件。
(4)申请人最近3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审计报告正文、公司自身及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和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审计报告如为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应提供有关情况的解释说明。
(5)募集说明书。
(6)发行公告或发行章程。
(7)承销协议或意向书复印件。
(8)发行人关于本期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
(9)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金融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和有关持续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
(10)采用担保方式发行金融债券的,还应提供担保协议及担保人资信情况说明。
(1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签字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
(12)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