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业务全梳理

更新于:2017-04-21  星期五已有 人阅读 信源:租赁视界智库作者:民生证券字数统计:10174字

金融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代替融资,融物与融资密切相连的信用形式,具有融物和融资的双重功能。从形式上看,金融租赁分为直接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金融租赁业务具有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盘活中小企业资产融资、降低企业杠杆率水平等功能,对于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去杠杆、引导资金脱虚向实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金融租赁行业快速发展,在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积聚了潜在的金融风险,监管机构注意到金融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逐渐从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的角度强化对金融租赁的监管,以规范金融租赁业。

借鉴发达金融租赁业的发展经验,从法律法规建设、财政补贴、防范风险等角度分析金融租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方向,从资金来源、业务拓展、风险管理、资产流动性等方面对金融租赁业进行整合创新,金融租赁业将在引导资金脱虚向实与供给侧结构性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 金融租赁业务

金融租赁,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按双方的事先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资产,在出租人拥有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为条件,将一个时期的该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金融租赁机构是银监会监管下的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的客户和行业集中度较高,客户质量相对较优,并呈现不断向特定行业、特定客户集中的趋势,业务投放主要集中在航空、航运、机械设备、公用事业和能源设备等资本密集型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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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融租赁品种上看,金融租赁有直接融资租赁、转租赁与售后回租三种形式。直接融资租赁是由承租人选设备,出租人出资购买,并出租给承租人,租赁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使用权归承租人;转租赁是转租人根据最终承租人对设备的选择,从原始出租人那里租入设备,转租给最终承租人使用的交易安排;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

金融租赁主要有以下几点特征:(1)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2)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交易,融通资金起主要作用;(3)金融租赁作为一种信用方式,要求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租金;(4)租赁期满,设备的处理一般有三种选择:续租、留购、退租,选择的方式一般在合同中注明。

金融租赁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支持资本密集型行业企业融资与固定资产投资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金融租赁具有以下优势:(1)在承租人没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完成必要的固定资产投资;(2)控制资产负债率,降低承租企业债务风险;(3)出租人利用转租人的租赁技能或租赁许可,实现承租人具有租赁许可与出租人具有设备资源优势的协同效应;(4)承租人通过售后回租业务将固定资产变为现金,用以补充流动资金或购买新的设备。

对于发展金融租赁的意义,在宏观层面,金融租赁对带动固定资产投资有积极影响,可有效平抑宏观经济波动;金融租赁为资本密集型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手段,有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在微观层面,金融租赁能大幅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拉动产品销售和扩大市场份额;同时,金融租赁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有助于降低债务风险。

二、 金融租赁发展历程

20世纪80年代初,伴随着引进外资和技术的强烈需求,的融资租赁业开始起步。30多年来,行业经历了从无序发展到严厉整顿、从收缩阵痛再到逐步恢复的过程。近年来,随着业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和监管部门的适度放松,整个行业面临又一轮快速发展期。

按阶段划分,主要分为无序发展时期(1981-1987年)、行业整顿时期(1988-1998年)、法制规范时期(1999-2007年)以及快速扩张时期(2007年以后)等四个时期。

1、无序发展时期( 1981 - 1987年)

1981年开放初期,外汇紧缺,为引入外资,第一家租赁公司—中外合资的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1986-1987年金融租赁等融资租赁的队伍迅速扩大,人民银行开始逐步介入融资租赁公司的管理和审批,国有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始陆续申报,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也开始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这一段时期金融租赁行业的主要特点表现为政策引导、快速发展与无序发展。

2、行业整顿时期( 1988 - 1998年)

1988年租赁额发展到第一次顶峰后,下半年因经济过热,紧缩银根,租赁渗透率首次出现下滑趋势。随后,1990-1992 年租赁额逐步上升,1992年租赁额和租赁渗透率重新创历史新高。

在泡沫的冲击下,融资租赁行业开始扭曲。合资租赁公司主要为500强大企业提供租赁服务,而内资租赁公司则把精力转向房地产和高息揽存业务。随着租赁行业的内部调整,租赁额迅速回落。

1993年,的会计体制出现重大,许多租赁的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导致租赁行业景气度进一步下滑;直到1996年,税制给租赁行业在技术改造项目中开了加速折旧的口子,租赁业暂时停止了下滑的趋势。

1997年,国外的一些IT 产业的厂商加入的融资租赁行业,为租赁行业带来全新的租赁理念和经营模式。随着租赁设备开始向IT设备转移,的租赁公司也开始向电信行业进军,租赁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3、法制规范时期( 1999 - 2007年)

在法制规范时期,租赁的外部环境得到彻底地改善。1999年6月,人民银行组织研讨租赁的困境、发展和出路,之后在两年的时间内,租赁行业在法律、监管、会计准则等方面都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租赁公司的融资功能与资产管理功能得以强化。从行业格局上看,租赁公司也开始大分化、大改组,资产不良的公司被淘汰。

2001年是租赁公司的重组年,行业经过洗牌后将迎接创新租赁新的时代。2006年银行准备入股金融租赁公司,为租赁行业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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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扩张时期,金融租赁行业表现为多元化、规模化与政策支持的特点。

在多元化方面,2008年,首批获准的5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全部启动;2010年,银监会批准中石油组建金融租赁公司,成为首家由产业类企业控股的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在规模化方面,2011年,融资租赁交易规模高速增长,在全球的总规模排名由2008 年的世界第八位到2011年跃居世界第二。

在政策支持方面,2012年,上海、北京、江苏等全国十个地区启动融资租赁“营改增”税收政策试点。2013年12月中旬,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售后回租等业务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保证了售后回租业务的稳步发展。2014年,融资租赁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受到从到地方的高度重视,金融租赁行业受益于利好政策的推动。2015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随着政策支持和市场空间的逐步打开,融资租赁行业实际上已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的背景下,金融租赁公司呈逆势增长趋势,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金融租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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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险管理方面,金融租赁公司专注细分领域,培养核心竞争力,风险管控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16年9月末,行业不良率是0.93%,低于整个银行业的水平,拨备覆盖率在250%以上,资本充足率为12.91%,行业整体上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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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金融租赁最主要的业务形式是直租业务、售后回租业务与经营租赁业务。通过直租业务推动企业技术升级,通过售后回租业务盘活企业资产存量,通过经营租赁业务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从而助推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型发展。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通过加快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支持产业升级,拓宽“三农”、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科学规划和部署。

从影响上看,《指导意见》体现强化金融租赁行业对实体经济渗透的意愿,除金融租赁对资本密集型行业的支持外,特别强调金融租赁行业作为农业与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特殊意义,在进一步解决农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同时,客观上有助于推动金融租赁行业自身的转型。

三、 金融租赁的监管

金融租赁机构在提升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门槛的同时,不可避免地需要承接杠杆,也承担了期限风险、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因此,金融监管部门从资本充足率、客户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对金融租赁机构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和措施,从微观审慎的角度确保金融租赁机构承担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风险。

总体来看,监管层为了避免潜在的风险,明确要求金融租赁企业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进行社会集资;不得以会员制、入股分红等方式筹集运营资金;不得以保证金、租赁项下存款等名义高息揽存,不得在没有实际租赁标的的情况下进行资金空转;在监管指标的要求上,监管层要求金融租赁企业保证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不良资产比率不超过1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100%,或有负债比率不超过40%,并要求各个租赁企业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

2007年3月,银监会修订公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该办法是对金融租赁公司审批和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2014年3月,银监会发布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将此前主要出资人制度调整为发起人制度,写明5类机构可设立金融租赁公司;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成为金融租赁业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碑。

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对于法律、监管和财税制度的依赖性较强,所以银监会一直把防范金融租赁行业的风险、促进行业发展、加强监管服务和推进制度完善作为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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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引导上看,金融租赁监管呈现出以下特点:

1、 股东类型多元化,增加金融供给

2007年银监会在总结分析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正式启动了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试点工作。商业银行进入租赁行业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银行资金可以充实租赁行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这有利于强化金融租赁行业的风险监测意识,有效降低风险。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上看,通过发起金融租赁公司,银行可以将部分贷款转为租赁,消化存贷比压力,相当于增加信贷规模,同时盘活了资产;特别是具有外资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使用境外资金,大大降低银行自身资金成本。

2014年银监会再次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把原来主要出资人的制度调整为发起人的制度,不再区分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符合条件的五类机构都可以作为发起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层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风险自担的金融租赁公司,这有助于盘活民间资本存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 组织管理创新化 ,经营专业组织

2010年银监会发布了《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目的是实现税收优惠和风险隔离。这是探索保税区租赁业务模式的开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里程碑。

随着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壮大,特别是项目公司规模日益壮大,金融租赁公司开始组建专业化经营平台。为了打造专业化的能力,银监会2014年出台了《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的管理规定》。目前已经批准4家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包括1家境外专业子公司。

3、 拓展创新空间,推动转型升级

2014年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扩大了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给予了金融租赁公司更多自主经营和创新的空间,放宽了股东存款业务的条件,拓展了融资租赁资产的转让对象,增加了固定收益类的证券投资业务,加强了流动性管理,为控股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对外投资提供担保,所以金融租赁公司在传统的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的基础上,业务模式、发展方式逐步从追求规模的粗放式发展向注重内涵的集约式发展转变。

4、 拓宽融资渠道,保证持续发展

金融租赁公司是一个比较耗资本的行业,资本补充和渠道对于行业发展至关重要,银监会积极为租赁行业拓宽资本来源进行政策上的支持。

2014年银监会联合人民银行修订了金融租赁公司发行债券的有关规定,降低了发债门槛。在资本补充方面,除了传统的股东增资,还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司上市、上新三板、发行二级资本债,为行业发展提供原动力。2015年9月,银监会报请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上市和发行优先股、次级债,丰富了金融租赁公司的资本补充渠道。2016年9月,银监会又下发了《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通知》。

此外,资产证券化业务是金融租赁公司重要的创新业务。2014年3月,银监会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允许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经批准后可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同年9月,交银证券正式招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成为首家试点资产证券化的金融租赁公司。2015年以来,银监会加快对金融租赁机构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批复。资产证券化一方面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降低金融租赁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5、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外部环境

在法律制度方面,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融资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支持天津等地方出台了区域内的配套法律法规,推动了整个金融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在税收制度方面,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开展了金融租赁公司的营改增工作,支持有形动产的直租业务纳入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发挥租赁公司较银行信贷的优势,降低了承租人的税收负担。

在会计制度方面,积极跟踪研究金融租赁公司的国际会计准则发展,结合金融租赁行业的实际,跟有关部门反馈金融租赁行业关于会计制度的有关意见,同时银监会积极与海关总署、外汇局等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涉及租赁公司海外发展的外部政策。总的来讲就是银监会不遗余力地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从金融租赁的长期发展上看,监管层的监管重点主要体现为:

(1)建立完善金融租赁的法律体系;

(2)加强金融租赁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

(3)探索适当放宽融资渠道。

四、 国外金融租赁的经验借鉴

作为重要的融资渠道,金融租赁业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在发达受到高度重视。在行业规范方面,美国、日本、韩国等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为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有序的外部环境;在政策支持方面,发达在税收、风险管理等方面为金融租赁提供了有利条件。

从国外金融租赁发展的经验上看,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

1、 完善法律规建设,降低风险

美国和日本都在民法、税法以及相关法律中对金融租赁业务、准则与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金融租赁业务的顺利进行。在美国,与金融租赁相关法律、会计准则、税收和监管手段经过数次修改和改进,并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判例,金融租赁的法律框架已经相当成熟。韩国1972年引人金融租赁业,并于次年制定了独立的《租赁业促进法》,并随着韩国经济发展,先后于1982年和1991年对法案进行了修订,保障金融租赁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法律建设对明确所有权、保护合同效力具有重要意义。以对出租方的设备所有权保护为例,按照美国法律,如果承租人违约,出租人不但可以取回设备,还可以继续向原承租人或担保人收取所有未付的租金;如果承租人违约,并且阻碍出租人取回设备,将受到刑事处罚。

2、 财税政策支持,降低融资租赁成本

在财税政策上分别对出租人和承租人进行优惠。在对出租人优惠方面,美国允许出租人在出租设备购置成本中,按照一定比例享受税收优惠,美国和韩国允许出租人对租赁设备采取加速折旧,允许承租人把租金计入成本,而且韩国租赁公司发债的上限可达净资产10倍,而一般企业的发债比例仅为2倍;在对承租人优惠方面,日本对金融租赁公司实施财政补贴,减少承租人尤其是中小企业承租人的租赁成本。

3、 融资渠道多样化,防范流动性风险

在金融租赁业成熟的发达,租赁公司能通过多种渠道并以优惠条件获得长期资金,实现资产与负债的匹配。常见的融资渠道如保险公司、银行、公司债券市场以及其它投资者。

在美国,除母公司资金外,租赁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发达的金融市场,通过中介公司发行债券的方式,从投资者筹措资金,对象包括保险公司、银行等机构投资者,而设备所有权作为债券担保;而日本则通过开发银行等国营银行,对金融租赁公司提供的政策性优惠贷款一般可占其资金来源的40%左右;韩国租赁公司所需资金的70%来源于公司债券,银行贷款也是租赁公司重要的资金来源。

4、 强化信用监督,控制风险

金融租赁业发展的必要保障是良好的信用环境。美国的征信系统非常先进,个人信用、企业信用的详细资料,均可通过在一定授权下查询到,并有专门的公司开发相关系统,通过加工、整理承租企业年报、税收数据,形成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

完善的租赁物回收制度和强大的翻新能力。国外成熟的租赁公司具有很强的设备翻新意识和能力,一件回收的租赁物件价值约为新设备价值的10%-30%,翻新后可卖到新品的70%,因此积极开展租赁物回收,而当租赁物回收制度化时,租赁公司由于有了物权的保障,承受的信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5、 政策性保险制度,防范特定风险

发达对租赁公司所遭遇的某些特定风险,如政治风险、违约风险等实行政策性保险,保障其正常经营。如美国的官方信贷机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对跨国租赁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政治风险保险;日本推行租赁信用保险方案,租赁公司如与所批准的风险投资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则出租人可获得的保险赔偿率提高到70%;韩国则由商业银行和短期融资公司按照资产的一定比例无偿交纳一定的资金,建立忠信基金。

6、 项目开发和审查相分离,控制操作风险

租赁项目由代理商开发,进行初步筛选和资信材料收集工作,承租人的信用审核掌握在租赁公司,实现项目开发和项目审核分离。这种由法律上完全分离的实体进行项目审定,有利于控制操作风险。

7、 鼓励金融租赁业务创新,扩大范围

金融租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创新。美日韩等国允许金融租赁公司灵活营销和业务创新。如准许出租人不仅为承租人提供设备,还可为其提供现金流量、设备维护等综合服务;金融租赁业务既可由银行内设的租赁部和独立注册的金融租赁公司来做,还可由设备制造商直接注册租赁公司来做;租赁物品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在美国、日本、韩国等,金融租赁业起步早,发展速度快,市场规模大,应用领域广,金融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这些金融租赁业的市场渗透率平均为15%-30%,美国更是高达30%。美国的金融租赁涉及行业十分广泛,包括建筑、发电、工业制造、医疗、矿产石油天然气设备和运输工具等。

五、 金融租赁业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向

(一) 金融租赁业存在的问题

金融租赁的曲折发展历程既有来自外部环境的原因,如信用环境较差、法律制度不健全等,也有其自身融资渠道狭窄、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较弱等原因。

1、 外部原因

从外部原因上看,金融租赁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社会信用、监管制度与法律制度三个方面。

(1) 社会信用意识和制度基础薄弱

20世纪90年代,在紧缩银根的宏观政策背景下,企业违约现象较为普遍。征信体系不完善加之地方为本地企业违约提供保护,制约了金融租赁业的发展。

(2) 存在多头监管下的竞争和套利

不同种类的租赁公司分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审批管理,而各主管部门从不同的角度来规定解释租赁公司的行为准则,带有强烈的部门局限性,而具有倾向性的扶持政策使整个租赁业处于无序竞争状态。

(3) 法律制度不健全,企业维权成本高

从法律上看,首先,混淆融资租赁与贷款行为,认为租赁公司是企业,企业之间不能相互借贷,因此租赁合同属于非法;其次,对租赁公司享有的物件所有权保护不力。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模糊不清,在承租企业债务重组或破产清算过程中,租赁物常被用作偿还债权,出租企业维权难度大、成本高。

2、 内部原因

从内部原因上看,金融租赁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融资渠道、风险管理、不当关联交易与盈利模式简单四个方面。

(1) 资金实力不足,融渠道狭窄

商业银行在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不仅提供了广泛的资金来源,还能有效降低租赁公司的资金成本。20世纪80年代末,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逐步从金融租赁业退出,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资金渠道银行贷款和股本金受到抑制,难以获得融资,后续资金难以为继,流动性风险凸显。

(2) 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薄弱

在行政担保的背景下,租赁公司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意识,行政扶持色彩浓厚。另一方面,企业自身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当时的金融租赁公司普遍缺乏完善的治理结构,多数公司未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租赁项目的决策无需前期风险评估,也没有后期项目跟踪的意识和机制。

(3) 控股东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金融租赁公司为规避业务风险,尽可能与关系密切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开展业务,造成风险过度集中。另一方面,少数租赁公司被个别企业股东控制,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工具,引发较大的特定风险。

(4) 盈利模式简单,议价能力不强

金融租赁公司盈利模式简单,议价能力不强得益于业务规模的高速扩张,金融租赁公司近年来实现利润快速增长。金融租赁公司的盈利模式基本相同,即主要依靠融资租赁的利差和手续费收入。目前,金融租赁公司定价机制基本参照贷款利率,业务集中在电力、钢铁、基础设施等传统行业,客户以大中型为主,租赁公司议价能力不强,加之资金成本高于银行,盈利能力与银行信贷相比没有太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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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收入结构上看,目前金融租赁公司的收入以利息收入为主,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为辅。近年来,随着金融租赁行业的转型升级,金融租赁公司的非利息收入逐步上升,目前非利息收入占比平均为40%,高于银行业的非利息收入占比。

(二) 金融租赁业改进的方向

(1) 充实长期资金,拓宽融渠道

对于短期资金,金融租赁公司依托母银行背景,通过母行与他行之间交叉授信的方式,能从其他非股东银行获得稳定的低息贷款,有利于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而对于长期资金,金融租赁公司渠道匮乏的问题较为突出,这主要是受到《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吸收银行股东存款的限制以及金融债发行资格受限以及审批流程繁琐的制约。因此,银行风险控制与金融租赁公司长期资金来源稳定之间的权衡需要进一步协调,同时,金融租赁公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也是充实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

(2) 开拓创新业务,扩大应用领域

金融租赁以售后回租和直接租赁业务为主,相对国外而言较为单一,转租赁、杠杆租赁等新型租赁业务在部分公司尚在探索中,业务比重不大;发展新型租赁业务形式是金融租赁发展的必然方向。

随着经营实力的不断增强,金融租赁公司加大了产品和业务创新力度,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一是经营性租赁业务取得进展;二是境内SPV业务模式日趋成熟;三是业务向国外拓展;四是开拓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人等终端用户的工程机械厂商直租模式及联合租赁模式,强化金融租赁公司的盈利能力,培育金融租赁公司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模式。

(3) 完善公司治理,优化内部控制

目前,金融租赁公司大都参照银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初步搭建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架构,“三会一层”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职责,并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逐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和业务流程。

(4) 强化风险 管理,确保稳健运行 

对于内部控制风险,金融租赁公司的公司治理架构已较为完善,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业务流程有待改善。对于法律风险,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租赁物所有权的确权上。金融租赁业务开展期间,出租人仅享有合同上的所有权,但实际上不占有和使用租赁物,放弃了所有权中与租赁物使用价值有关的一切功能,成为一种名义上的所有权。因此,需要以一定的公示方式披露各方当事人的权利状况,降低交易风险。

(5) 立足融资本质,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租赁具有“融资”向“融物”转换的特色功能,通过经营性租赁资产在出租人资产负债表内而非租赁人资产负债表内核算的作用,依托自身加杠杆为实体经济提供生产资料,实现助力企业降杠杆的效果。既能通过设备租赁为航空、航运等重资产企业提供轻资产运营、保持适度杠杆率的有效手段,也可以通过售后回租,为经济下行期“缩表”压力较大的企业提供保持生产能力、进行产能置换、降低财务杠杆的途径。伴随着融资杠杆的转换,金融租赁可作为实体经济的杠杆向金融机构转移的渠道,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专业优势。

金融租赁公司要立足融资租赁本质,规范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完善租赁物选择标准,增强租赁物管理能力。应充分利用租赁资产在出租人的资产负债表内核算、财税支持、提升经营效率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实体企业需求,积极开展金融租赁业务,帮助承租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突出对接生产端的行业优势,盘活沉淀资产,助力企业升级转型。

回顾金融租赁的发展历程,借鉴发达金融租赁业的发展经验,金融租赁业的转型发展,需要从资金来源、业务拓展、风险管理、资产流动性等方面进行整合创新,更好地发挥金融租赁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盘活中小企业资产融资、降低企业杠杆率水平等功能,在实现自身盈利转型的同时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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