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融资租赁税务 > 税务法规税务法规

电子发票可当税前扣除凭证实务问题

2016-02-09【税务法规】 人已阅读

【摘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当做税前扣除凭证和记账凭证,也就是和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用相同。

《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一、解读:通俗的说,就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当做税前扣除凭证和记账凭证,也就是和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用相同。

特别提醒仅指: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含营业税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解读实务规定:

1.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的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纳税人已实现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除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外,其他地区已使用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系统对接技术改造,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

4.重点推行较大的行业如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等行业增值税电子发票。

5.具体细则和实务问题要持续关注。

有用【 免责声明:本站行业新闻资讯栏目所提供的内容有部分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并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所转载的文章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站内提供的部分文章和图片资源或是网上搜集或是由网友提供, 若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或权益,敬请来信来电通知我们!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