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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收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作者:反馈信源:网络2015-01-10【税务筹划】 人已阅读

【摘要】 企业接收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情形 划入方式 税务处理 资本性投入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

 企业接收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情形

划入方式

税务处理

资本性投入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

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不征税收入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财税〔2011〕70号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应税收入

县级以上人民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属于上述两项以外情形的,应按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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