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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税法与会计准则对8种收入不同的确认时间!

信源:肖太寿 中国会计视野2016-02-09【金融税务】 人已阅读

【摘要】在商业模式下的各类合同中,货款结算方式(现金结算、转账结算、票据结算)和支付时间,货物或劳务的交付和提供时间,预付款支付时间等涉税条款,都与纳税义务时间有关。在的税法规定中,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和

在商业模式下的各类合同中,货款结算方式(现金结算、转账结算、票据结算)和支付时间,货物或劳务的交付和提供时间,预付款支付时间等涉税条款,都与纳税义务时间有关。在的税法规定中,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都一定的纳税义务时间,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进行足额按时申报纳税,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进行纳税,今后被税务稽查部门稽查属实后,将被定性为延期缴纳税款行为,严重者还有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判为延期缴纳税款罪。

(一)会计上收入的确认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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