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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涉外业务领先律所的红之圈

2016-02-09 树欲静次阅览

卢大师在其《社会契约论》中开篇即言“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然今天我们不聊枷锁聊圈子,所以在这里我需要将卢大师的这句话稍事修改,即言“人生而平等,但却无往不在圈子之中”。

外国圈

律师界也有自己的圈子,最著名的莫过于大不列颠的“魔术圈”(Magic Circle)以及美利坚合众国的“白鞋所”(White Shoe Firm),另外还有加拿大的“七姐妹”(Seven Sisters),澳大利亚的“六大所”,新加坡的“五大所”,日本的“四大所”等。这些圈子可谓是律师界的高富帅,是许多待字闺中的法学院学生努力的目标。

自英媒The Lawyer于2005年造设了“银之圈”(Silver Circle)这个稍次于“魔术圈”(Magic Circle)的英国律所专用语之后,时隔十年,The Lawyer又于2014年在其名为China Elite的首期专题报道中为领先的律所打造了一款专属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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