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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清算机构、银行、支付机构到底有什么区别?

  • 银行运营
  • 2016-02-09

4月22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其中要求机构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10亿。有声音说,这个门槛高了,担心市场“开而不放”,生怕目前支付领域的诸多玩家没法都来参与支付清算。那么,这个10亿元的注册资本到底高不高?银行卡清算组织究竟应该是个怎样的机构?让我们也从风险管理的角度一窥究竟

一、银行卡清算机构、银行、支付机构到底有什么区别?

关键词:清算业务

1、银行卡清算机构。银行卡人人都有,银行卡清算机构估计大家是头一次听说。根据《决定》的定义,银行卡清算业务是通过制定银行卡清算标准和规则,运营银行卡清算业务系统,授权发行和受理本银行卡清算机构品牌的银行卡,并为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其品牌银行卡的机构间交易处理服务,协助完成资金结算的活动。

用一句话解释:在银行卡跨行交易时,负责多个银行或特许从事金融业务机构(非金融支付机构)之间计算往来资金,并协助完成资金划拨。从对象来看,清算机构业务往来对象银行或是特许经营机构;从业务特点看,清算机构需要两个必备动作,计算资金和协助资金转移。因此,可以看出清算机构是一个完成多个发卡机构与多个收单机构之间资金计算与划转的业务主体(即“多对多”),与银行、支付机构“一对多”的结算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业务中需要应对更大的金融风险。

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银行卡申请的窗口,其主要是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银行卡,所以我们的银行卡都是从银行办理得到的。由于银行卡具有随身携带的便利性特点,银行可以将很多业务叠加在银行卡上,如著名的“一卡通”,它将持卡人主要使用的银行业务叠加在一起,非常方便。由于持卡人需要将资金存入银行,银行需要利用持卡人存入的资金开展信贷等经营活动,同时肩负保障持卡人资金安全。因此,对银行的要求注册资本较高,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这里需要强调一下,银行是揽储机构,揽储机构是需要高门槛的,毕竟大家的钱大部分都在银行的银行卡里面。

一句话概括,银行是发行银行卡机构,但可以发行不同品牌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银行卡。  

3、支付机构。支付机构是经过监管机关特许从事拓展受理银行卡商户的机构。当然,银行天然的也具备这个功能。所以市场中的POS机基本就这两类机构。根据央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支付机构的注册资本仅为银行的1/10,究其原因主要是业务风险性质决定的。支付机构主要负责银行卡网络商户拓展和完成商户资金结算两大类业务。从资金风险看,支付机构主要是完成商户应收款项资金入账业务,不涉及吸收存款开展经营业务,主要是其自身的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

一句话概括:支付机构主要职能是按时、准确给商户准确入账。因此,支付机构只要不提供持卡人可充值的虚拟账户,对持卡人资金安全影响较小。  

二、银行卡清算机构要应对哪些风险?

关键词:风险

建立不同的监管规范主要目标是区分不同金融风险。《决定》中要求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一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等同,远超设立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所要求的注册资本。很多人可能难以理解,银行有很多经营网点等固定资产,要求10亿元注册资本开展业务倒也不算高。但银行卡清算组织没有银行哪些营业网点,也要10亿元的注册资本可见要求银行卡清算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更高。那么,究竟会有哪些风险与银行卡清算组织相关?

1、清算风险。以多年专营银行卡清算市场的银联为例,其发布的2014年银行卡跨行交易金额达41.1万亿元,估算下来每日银行卡清算机构处理的资金高达千亿级别。每日需要通过银行卡清算机构完成资金清算的机构高达数百家,由于每家机构可能既有收款,也有付款,为了资金快速、准确结算,清算机构会对每一家机构进行轧(gá)差(即:出、入相抵,只计算机构当日净额),根据轧差结果完成各家机构之间的资金划拨。即使是轧差后的资金,也是相当庞大的。例如,某商业银行的系统程序重复提交清算指令,在当日仅支出100亿资金,却被系统重复提交两次,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到指令后,该银行就必须无条件的提供200亿的资金保证网络的正常清算,而这家银行用于参加清算的账户中只有100亿,这时就会产生不能正常清算,银行卡清算机构面临不能完成清算的风险。在极端情况下,银行卡清算机构为保证清算,就需要通过各种风险措施和工具,填平当日网络的资金缺口。

清算风险管理是银行卡清算机构最为重要的风险类型之一,一方面要求较高的资金来应对风险,另一方面如果发生资金不能正常到账,将社会将对金融机构的信用产生怀疑,甚至引发挤兑风险等更为严重的措施。大家应该不难回忆起2014年8月,美国要求美属的全球最大的两家银行卡清算机构VISA、MASTERCARD暂停俄罗斯的银行卡交易处理,意图通过限制资金的流动性,造成在俄境内现金交易比例大幅提高,俄罗斯银行及金融机构必须提供大量的现钞供给,提供社会资金流动性,但给金融管理秩序造成不小影响。

2、信息泄露风险。由于外部欺诈形势日趋复杂,犯罪团伙一直寻求从商户端盗取银行卡交易。银行卡清算机构可基于自身信息交互枢纽的结构,通过基于大数据分析与统计,快速查找到信息泄露点,并直接通知泄露点的管理机构,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例如,A和B是不同银行的持卡人,先后出现银行卡盗刷,发卡银行将欺诈交易提交银行卡清算机构进行分析,经过数据筛选、比对发现这A和B曾先后在某家酒店入住,并进行银行卡交易,这家酒店可能就是信息泄露点。从案例中可以看出,银行卡清算机构具有信息资源禀赋的优势,而A、B两家银行由于信息不对称,无法查找确认信息泄漏点。

正如,当前互联网渠道的信息泄露事件频发,其主要原因是交易网络集中度不高,少数寡头支付机构兼营银行卡清算业务,通过各自银行建立的直接通道进行信息交互,而不同支付机构所处理的银行卡交易验证要素集中,同一银行卡信息可在不同支付网络内使用,便于欺诈犯罪团伙采用“一卡多用”的策略实施跨网络欺诈。因此,单一支付网络难以还原完整银行卡交易信息,无法判定信息泄露源头,只能由发卡机构自己多方搜集不同支付网络机构有关信息,由银行的自有团队查找信息泄漏点,查找效率大幅降低。虽然当前支付机构以全额赔付市场策略主动承担风险损失,但银行卡清算机构可通过大数据分析消除信息泄露源头,个人认为这才是银行卡交易安全的基本前提。何为治标?何为治本?市场对安全的态度终究会给出投票。

3、洗钱风险。银行卡清算机构作为信息和资金中立方而生存,只做机构之间的交易信息统计员和资金搬运工。不介入商户实际交易场景。与支付机构存在明显不同的是,银行卡清算机构没有提供虚拟充值账户,不占有持卡人或商户资金,也就不存在协助商户、持卡人洗钱的前提条件。但其可通过机构上送的交易信息进行分析比对,还原交易场景的交易要素,配置风险监控手段,发现可疑交易行为及潜在的洗钱风险。例如个别P2P平台,利用虚拟账户自融资金或虚构项目,可掩盖资金实际去向及真实交易对手,给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巨大想象空间。

三、银行卡清算机构靠啥保证资金安全?

关键词:风险工具

1、风险备付金。风险备付金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最基本风险工具。该笔资金主要用于防范其成员机构可能存在资金头寸不足而引起的清算风险。除此以外,银行卡清算机构还有一系列的风险资金缺口平抑工具,清算风险发生时,会根据风险程度的高低,动用一种或数种风险工具,确保清算业务的安全、平稳完成。从产业生态机构看,银行卡清算机构与商业银行、收单机构表现为共生性,因此表现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主动风险预警与提示系统。在信息泄露等时间发生后,会逐步出现银行卡盗刷交易,作为一家商业银行需要本行多名或数名持卡人投诉才能有效查找信息泄露源头。而银行卡清算机构可通过其基于风险大数据而建立的高风险商户等风险识别模型,主动发现伪卡前期特征,例如伪卡集团需要提前确认银行卡信息与密码的是配型,会在终端发起多张卡的余额查询交易等。银行卡清算机构可以主动接入调查,向发卡银行发出预警提示,采取降低持卡人交易额度或更换卡片的风险措施,确保银行卡资金安全。

3、风险资金多重拦截举措。银行卡清算机构在收到网络内成员机构报告出现伪卡盗刷等风险事件后,通过与各机构共同搭建的风险平台联络网,将风险事件信息快速传递到相关收单机构,对启动必要的资金拦截与风险干预措施,为持卡人及发卡银行降低甚至挽回风险损失。

综上来看,银行卡清算机构所面临各类风险管理与处置均对机构的资金实力提出较高要求,每年银行卡清算机构需完成数十万亿的资金流动,这些庞大的资金流转需要一个抗风险能力较强的机构运作,才能避免金融流动性风险,10亿的注册资本要求也许并不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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