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头条看著作权保护的两个致命缺陷
今日头条盗版之争愈演愈烈。
一个不生产内容,只做内容聚合、分发的APP,却融资1亿美元,估值5亿美元,传统媒体是否因为得了眼红病才举起版权大旗?窃以为这种思维未免过于狭隘,我相信包括自媒体人和传统媒体人应该都有自知之明,今日头条这种以技术为导向的内容聚合和分发应用根本就不是他们可以做得来的。
现在还有一种声音,认为传统媒体应当反思,而将今日头条包装成进步的势力。有的时候,新的技术或产品不是什么进步,而只是传统价值链的一种延续,甚至可能是放大了传统价值链上恶的一面。比如今日头条有放大文字版权市场盗版泛溢之恶的嫌疑。在原创者与今日头条争论的时候,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今日头条只是一家商业机构,它过去没有、今天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免费使用它他人内容的权利。
个人以为,的知识产权保护尽管近几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文字著作权市场,几乎没有什么改进。这或许与原创者极度分散有关,这种情况下,很难将原创者聚集起来与侵权方谈判。然而,在文字著作权保护上,我认为目前还有两个更加致命缺陷:一是法律对侵权者处罚太轻。据从业律师介绍,法院对于侵权者通常是按照每千字30到40元的价格进行处罚,连诉讼成本都难以覆盖,更谈不上对原创者的补偿了。因此,大家在面对文字侵权的时候,往往选择忍了。我觉得既然是处罚,罚款的标准至少应当在被侵权媒体支付作者的最高稿费标准的一倍以上才有威慑效果。比如,假设著作权法能将文字侵权罚金提高到每千字3000元的标准,侵权行为应该就会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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