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集体土地问题

投资分析 2016-02-09  星期二 企业上市 682字

通过整理分析现有的一些上市公司案例,其实不难发现在企业首发上市过程中关于集体土地的一些问题并不十分复杂,主要就是集体土地的出资问题和集体土地租赁的问题。而在实务中遇到这种问题常常觉得没有头绪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国家对于土地管理立法和执行的混乱,导致在整理和判断这一问题时有些无所适从。由于土地问题有着严格的监管制度,这些问题处理过程中都会有政府部门的背书,因而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只要能够了解事情整个脉络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就可以了。

(1)集体土地分类

要清楚了解集体土地一些问题的解决思路,那么首先要明确集体土地的分类情况。

根据目前的规则体系,集体土地如果从大的范畴里划分,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而农用地又可以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共五类,耕地又可以分为基本农田和其他耕地。

根据目前国家的土地使用和监管政策,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不得任意买卖,且主要由集体组织内部人员通过承包租赁的方式进行使用。集体土地分类就要求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时必须严格按照每个分类不同的要求进行使用,不然就可能是违规行为。

(2)集体土地与畜禽养殖

集体土地除了我们理解上的农民用以种菜种粮食之外,在规划化利用上可能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①规模化农业开发,比如种植园林植物、粮食、牧草等;②规模化畜禽养殖;③工业用地。第一种情况基本上不构成障碍,第三种情况基本上就是违规建筑,需要清理或纠正,对于第二种情形,实践中倒是有一些争议,好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在这个问题上给了我们一些思路。主要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