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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如何减低劳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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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如何减低劳动风险

2016-02-09 丁恒 中伦律师事务所次阅览

1.在人力资源和劳动关系方面,外资企业面对的最大挑战是什么?

随着法制的健全(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及相关配套法律的公布实施)以及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渐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目前面临着人工费增长、劳动者保护力度增强的压力,使其不得不更加注重用工的合规性问题,提升劳动者的工资、福利。

2. 劳动争议最常见的源由是什么?

在劳动争议中,最常见的是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所提出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相关的纠纷。从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5年6月24日发布的数据来看,北京市年均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6.3万余件当中,涉及劳动报酬的占一半以上。

此外,常见的争议原因还包括因加班费、休假、社保及工伤产生的劳动纠纷。

3.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采取什么措施防止发生争议或付高代价的事件如罢工?应如何处理裁员事件?

公司在面对此问题,应当采取事前预防、事中积极应对的做法。

(1) 关于单个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应当在平时做好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对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续签的及时续签。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应当事先确认是否存在未支付的加班费和未缴纳的社保费。

(2) 关于裁员

公司在裁员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劳动部门备案;在报备之前应当做好与工会及相关劳动部门的沟通工作;视乎员工的具体情况,合法、合理地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可一视而论。

注意事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201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裁员的程序、对员工的保护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该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期间已结束,其颁布将会对企业如何处理裁员问题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4. 在企业发生转变事件如并购时,往往会出现员工抗议,在这些事件中雇主应采取什么措施?

面对此问题,作为雇主的企业应当在制定并购计划或签订并购协议时,注意根据不同的并购模式,处理员工的劳动关系。同时在并购计划或协议中规定员工的权益,如工作年限的承继等事项。关系到员工切身利益的并购等事项,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事先与员工进行协商,听取员工的意见。

注意事项:企业应当重视工会的作用,与工会就并购中的人事及劳动关系问题进行充分协商,以求妥善处理可能产生的纠纷。同时在实务中,公司可提前与当地劳动部门及公安部门做好沟通,应对可能发生的劳工抗议、罢工事件。

5. 过去一年内,最常见的是哪一类劳动争议? 企业如何可减少这些事件发生?

如上所述,最常见的劳动纠纷类型是伴随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纠纷。此外还有因加班费、社保、工伤、休假产生的纠纷。

面对这些问题,公司应当做好内部制度建设和管理,及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及时更新,避免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需支付双倍工资。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确保员工手册与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确保员工对其内容的知悉;企业的各部门加强对员工的考核,收集相关证据;加强人事部门与劳动者的沟通,做好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前通知和协商工作。

注意事项:关于社保的缴纳,无论员工是否承诺无需公司缴纳社保,公司都应当为所有员工依法缴纳社保,且该社保的缴纳应当自入职之日起算,即包括试用期。

6. 过去一年内,有什么主要法规出台是对聘用及其他人力资源操作方面产生影响的?

2014年劳动方面的主要立法动态有以下几点:

(1)《安全生产法》的修订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是《安全生产法》自颁布12年以来首次修订,该修订注重对派遣劳动者、实习生的保护。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所有权利。此外,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 保险案件中的工伤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等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细化,“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成为其中的关键。规定指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模拟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同时规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3) 对劳务派遣的指引

2014年1月26日,人社部发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该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劳务派遣制度终于有了专门的法律条文。

该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能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7. 广东员工对新的集体谈判法规有什么反应?

2014年9月25日,广东省通过了《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企业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该条例规定职工方与企业可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同时对于集体协商的双方代表的选定、协商程序以及法律责任都有相应规定。

在本条例制定到颁布期间,广州市发生了大学城环卫工人罢工维权事件。本次事件总共召开了9次工人大会和10余次工人代表会议,并进行了长达5轮的集体协商谈判,充分体现了集体协商的作用和重要性。

8. 工会扮演着什么角色?企业如何能有效地管理和工会的关系?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工会也扮演着公司与员工之间桥梁的作用,通过对公司制度、法律法规的宣传,向员工提供相关信息;并将员工的声音反映到公司的管理层。

注意事项:企业与工会并非是敌对关系,企业处理好与工会的关系,有利于与员工进行沟通,推进相关决策的实施,减少劳动争议、抗议、罢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在实务中,工会主席的选举至关重要,选举对公司及管理层抱有好感的工会主席,对于处理与员工关系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9. 来年在劳动方面企业内部法律顾问有什么需要跟进的?

接下来的一年中,应当密切关注即将出台的劳动关系相关规定,这些法规的颁布将会对企业如何处理劳动关系产生巨大影响。

其中,《基本养老金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及《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应是值得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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