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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内幕交易案例之回顾及内幕交易人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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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内幕交易案例之回顾及内幕交易人之法律责任

2016-02-09 上市快车次阅览

小编近两年涉及到高送转的内幕交易已经成为监管机构重点打击对象,有多家上市公司或高管因涉嫌与高送转有关内幕交易而遭到立案调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有近20家上市公司披露收到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其中多家涉嫌与高送转有关的内幕交易。本文将在回顾以往内幕交易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细致分析内幕交易人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是股市上常有的一句话。然而股市上还有一句话,“捣鬼有风险,伸手必被捉”。当证监会将杭萧钢构涉嫌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进行披露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世人仿佛对这一箴言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原来“风险”不只是来自市场规律本身,而且来源于那些股市大鳄幕后黑手的操纵。本次素有“资本界不老的传说”的徐翔被控制,再次将内幕交易问题推入众人的视线。

根据SEC的解释,我们常说的“内幕交易”主要指那些非法的交易,即“基于非公开信息所进行的交易”。通俗的说,如果你提前得到了关于某家公司的重要信息,而在该信息没有被公布之前,提前基于该信息买卖相关公司的股票或者证券,就属于非法的“内幕交易”。法律禁止这些交易是因为其破坏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损害了投资者信心。

一、外著名内幕交易案例

01新浪(SINA)原董事长姜丰年:2007年,SEC宣布向哥伦比亚区地方法院递交诉状,指称新浪原董事长姜丰年在其妻陈怡桦(趋势科技CEO)的“协助”和“怂恿”下,于2005年2月7日新浪发布业绩预测公告前根据内幕消息,利用由其妻控制、但不属于二人的账户非法卖空新浪股票。目前姜丰年和其妻已同意接受SEC的处罚,包括上缴非法所得25万多美元,并认罚约40万美元,但两人既未承认也未否认SEC的指控。姜丰年还被罚在五年之内不得再担任上市公司高管。02国美电器(00493)前董事长黄光裕:黄光裕的内幕交易行为发生在2007年4月至6月28日间和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黄光裕作为中关村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在中关村科技两次重组资产信息公告之前,同妻子杜鹃、原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开设115个股票账户,指令他人使用其实际控制交易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4542亿余股,累计成交额18.291亿余元,共获利3亿多元。黄光裕因此获罪9年,被判罚金6亿元,黄光裕之妻杜娟、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也因该案被判内幕交易罪而获刑。杜鹃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亿元;许钟民被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1亿元。03广发证券(SZ000776)前董事长董正青:董正青在任广发证券总裁期间,从2006年2月至5月,多次将“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上市”的内幕信息透露给其弟董德伟,并指使董德伟买卖延边公路股票。董德伟利用该内幕信息,于2006年2月23日至10月18日,通过其控制的股票资金账户,共投入资金7000余万元买入延边公路股票1457万多股,卖出获利5000多万元,并将本金和账面盈利全部提取现金,共计1亿多元。2006年5月,董正青又将该内幕信息透露给赵书亚,赵书亚即利用该内幕信息,在价格敏感期内买卖延边公路股票获利101.73万元。事件曝光后,法院判处董正青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董德伟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万元;赵书亚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04拉杰-拉贾拉特南:对冲基金公司帆船集团创始人。2011年10月16日因涉嫌内幕交易被捕,美国曼哈顿地区联邦检察官普利特-巴拉拉(Preet Bharara)表示:“这是最大的对冲基金内幕交易刑事案件。”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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