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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命名规则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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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命名规则指引

2016-02-09 佚名次阅览

1文件命名规则

工作文件的文件名,一般采用以下方式命名:

文件名称-案件名称或项目名称-起草或修改日期及版本序号-本版本作者

例如:

代理意见-某银行vs某实业公司、某建设公司等-20131120V2-李四

法律分析意见-甲基金设立事项-20131128V3-张三

2文件命名规则详解

2.1文件名称

2.1.1文件名称依各文件内容确定。如文件名称过长(如超过6个字),可采取统一的文件名称简称。

2.1.2如在文件修改过程中,文件名称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保存时的文件名称,此前版本文件名称建议一并调整。

2.2案件名称或项目名称

2.2.1案件名称或项目名称一般以主要当事人名称方法命名,客户名称在前,对方当事人名称在后,中间间隔英文小写字母“vs”。

2.2.2案件名称或项目名称中当事人数量一般不超过4个,且一方当事人一般不超过2个,一方各当事人之间以顿号间隔,如一方有未列当事人,应在该方最后一位当事人后加“等”。

2.2.3如项目名称中只涉及一方当事人,则应以当事人名称及项目内容作为项目名称。

2.2.4当事人名称建议采取案件裁判文书使用简称或项目中其他通用简称,并保持各文件间一致。

2.2.5在同一案件或项目进行过程中,案件名称或项目名称一般应保持一致,如加入其它重要当事人或项目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可根据需要调整名称。

2.3起草或修改日期

2.3.1起草或修改日期为该版本完成日期,以八位年月日数字命名。

2.3.2如起草或修改文件未能当日完成,建议在当日最后一次修改时保存该版本,此后其他日期再次修改时就改日另存版本。

2.4版本序号

2.4.1版本序号是单份文件统一的序号,为保持同一文件版本号的连续性,即使文件修改中文件名称或案件名称、项目名称发生变化,版本号应连续编写。

2.4.2文件当日第一版无需添加版本号。

2.4.3如当日对文件进行修改时,该次修改作者在日期后添加序号,从V2开始,版本号与日期间无需添加间隔符号。

2.4.4如其他日期对文件进行修改时,该次修改作者填写修改日期,并在日期之后接续此前版本号继续编号,无需重新编号。

2.4.5同一版本文件如需分别保存“修订版”与“清洁版”,应在版本号后标注。

2.5版本作者

2.5.1版本作者以该该版本起草者或修改者中文全名命名,一般不采用拼音或其他简写形式。

2.5.2如文件需对外以本所名义显示作者,则应以本所简称作为作者名,或在作者个人名前添加本所简称。

2.6连接符

上述各项内容间(除日期与版本号)均以英文短划线“-”间隔。

2.7定稿文件

文件定稿后,在定稿日期后添加中文“定稿”,无需添加版本号,一般不添加定稿作者。

3文件命名操作

3.1文件新建

3.1.1为避免文件属性错误,所有文件首次编辑均必须在“新建文档”内编写,不得在原有其他文件中修改后另存,新建文档快捷键为Ctrl+N。

3.1.2如需使用原文件中内容,建议从原文件中复制后,粘贴至新建文档内。如需选择原文件全文,快捷键组合为Ctrl+A。

3.2文件保存

3.2.1文件编辑过程中,应开启软件自动保存选项,并注意随时保存,保存的快捷键组合为Ctrl+S。

3.2.2修改文件后,应当另存文件,另存文件的快捷键为F12,另存同时应及时修改文件名称。

3.2.3在接收外来文件时,应根据统一命名规则修改文件名称,另存至相应文件夹。

3.3文件整理

3.3.1应随时检查文件夹内文件命名,如发现文件名称不符合统一命名规则,应及时修改,修改文件名快捷键为F2。

3.3.2在同一案件文件夹中,应设置“过程文件”文件夹,亦可根据需要,在不同子文件夹中单独设置“过程文件”文件夹。

3.3.3同一文件定稿后,应将该文件此前版本统一移动至“过程文件”文件夹,以保证文件整齐。

3.4文件传递和发送

3.4.1团队内部发送文件时,一般直接以文件名称命名邮件主题。

3.4.2对外发送文件时,以文件名称为基础,根据需要调整邮件主题,一般可删去版本作者及版本号。

4其他

4.1本指引中快捷键均以Windows系统及Word软件为例,如有其他操作系统或软件快捷键不符,仅供参考。

4.2本指引仅供团队内部使用。团队成员使用本指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建议,应及时沟通,根据需要调整本指引内容,确保团队内部文件沟通顺畅。

来源:Trial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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