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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股权结构才合理?

2016-02-09 法律风险管理次阅览

“一股独大”并非特有

考察国外成熟市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可以看到:"一股独大"并非特有。

上市后,风险投资短期内出售股份套现退出,导致股权分散,更凸现创始人"一股独大"。一般来说,企业上市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创始人在公司股权结构中所占的比例都很高。Hoderness和Sheehan(1988)发现,美国依然有相当多的上市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1%。Franks和Mayer(1995)统计,1990年,德国17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中,85%的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超过25%;Edwards和Wcliesh(1999)所选择的102家德国最大的上市公司中,46家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超过50%;Djankov、Mcliesh等(2001)对全球97个传媒产业公司股权结构研究表明,在西方出版、传媒业上市公司中,家族仍然绝对控股。

股权分散是一个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往往上市后数十年,经过不断增发新股和并购交易,创始人股权比例才会逐渐下降,股权随之分散或多元化。如杜邦公司、通用汽车、通用电器等。而1979年创立、1986年上市的微软公司股权结构中,盖茨至今还持有微软23.7%的股份。而且,随着股票市场公司控制功能有效性的提高,以及杠杆收购等金融技术发展,过度分散股权结构会重新增加集中度,呈现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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