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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资金流入股市的政策解读

  • 银行运营
  • 2016-02-09

周小川在回答央视记者提问的时候引用了否认了“资金进股市就是不支持实体经济”的看法,肯定了货币政策定向宽松对活跃金融市场交易量以及化解实体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积极作用。文章最后附完整的答记者问内容。

其实周小川在原回答中已经表述非常明确,主要针对股市的融资功能,包括增发和IPO融资,定向调控资金进入股市二级市场也有助于活跃交易量进而为一级市场创造条件。这里尤其需要注意对话的场景,是指央行的结构性宽松资金经过货币创造环节后“汇入大江大海”进入股市(包括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而非银行资金直接进入股市(包括表内贷款资金和表外理财及委托贷款资金。)

1.理财资金入市

主要途径有三条:1.结构化理财产品、2.高净值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投资于上市和非上市股权、3.通过所谓伞形结构,投资优先级,当劣后占比较高时,则具有偏债属性。

结构性理财多属于保本型理财,在2005年2号令中就已经明确银行可以将本金纳入存款管理,表内核算。只是收益波动部分挂钩证券市场或汇率市场等。由于其保本特性,参与股权投资风险和收益程度非常低,这部分资金真正参与股权或股权衍生品交易的资金量非常有限。

银监发[2009]65号将理财产品投资于股票、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等高风险资产限定在高净值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提供600万金融净资产证明);

2.自营资金入市

《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另有规定的除外”明确约束银行自有资金直接投资股票或股权。现实中只有因为股权质押贷款违约,银行实施资产保全获得部分股权时有发生。这类股权需要在2年内卖出,否则在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时候将承受1250%风险权重,即便在2年内也需要为此计提400%风险权重。

尽管最近有关交叉持有金融牌照的考量,证监会也予以证实,但走完立法和监管政策相应调整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银行获得证券牌照后其自营能否直接投资股票以及多少额度限制都是未知数。

3.信贷资金入市

从规章制度角度看,主要银行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简称3+1)关于资金流向的严格监控要求,多数要求受托支付及贷款发放专户形式强化资金流向管理。从银监会风险控制角度,银行贷款资金专款专用,支持稳定现金流的企业或项目符合银行的风险控制。在银行自身无法投资证券市场的条件下,银行贷款资金如果直接流向股票市场,严重背离了银行的风险控制。银行贷款收益固定特性注定其无法承担股权投资的高风险,所以无论从监管内部风险管理角度还是银监会的政策角度,严格控制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向股市都是银行选择。

当然配资形式流入股市,则具有一定的空间,如果劣后资金比例足够,配资的股票β系数较低,则属于偏债券属性。以及券商融资融券受益权同样风险相对可控,对股票的风险暴露实际非常小。

在实际操作中,关于资金流向的监控,每家银行把握尺度,以及对借款人提供的单据审核程度都差异较大。尤其对个人的信用贷款如何防范其资金流通都是有待探讨的领域(或者说是否可以让银行和券商合作直接放开个人证券融资业务,而不是违规走消费贷款通道)。

4.  外汇相关规定

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资金结汇用途以及外债资金结汇用途也都严控结汇资金流入股市,包括在自贸区以及其他一些金融试验区的特殊外债政策都有类似的监管规定(将资金局限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尽管资本项目下境外资金流入渠道正在不断拓宽,从QFII,  RQFII, 沪港通;但现有外汇管理体系,对境外资金借到直接投资本金结汇或其他贸易项下都严禁流入股市;对于境外个人(非来源于境内收入部分)直接从境外汇入的资金也只能做存款,或5万美元年度额度内结汇,并不能用于理财或投资股市。

5.委托贷款资金入市

今年1月中旬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第十二条也明确(二)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股本权益等投资。在此征求意见稿之前,虽然没有统一的明确委托贷款监管法规,但很多地方监管局也陆续颁布指引,明确禁止投资于股权或金融衍生品。

最后笔者更倾向于将周小川的讲话放在解决融资难的以及注册制推行大背景下,更倾向于整个金融市场的层次融资需求。还有必须承认,银行所谓的信贷资金流向控制,都是针对整个货币创造第一轮的控制,正如周小川所说,定向货币宽松释放的资金最终流向何方,并不完全受监管政策约束,市场总是能够寻求突破点,在后面的货币创造环节填平某个市场的价值洼地,甚至在第一个环节可以逃避银行监控直接流向股票市场;周小川是肯定了前面一种类型的流入股市,但是对后一种周行长并未明说,事实上这也不是央行的职责,而是银监会的监管领域,要视银监会态度和执法尺度。

【周小川答记者问原文】

电视台:……;  我想请问周小川行长,从目前来看这个定向调控的效果如何?

央行如何能够确保这个钱能够真实地进入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而不是流入到一些像股市这样的非实体经济当中?谢谢。

周小川:大家熟知货币政策总的来讲是总量政策,教科书上也都是这么写的。但是根据我们具体情况的需要和货币政策的传导、结构性特征,我们也认为货币政策能够体现一定的适度的、有结构性的特征,这样的话有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也不光是这样,世界上目前也有许多其他也在货币政策的结构性作用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和探索,因此它是可以有这种效果的。

有一些货币政策的结构性调整,它是持续性的,针对目前的存量有所调整,比如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率。但也有一些政策是增量型的,市场上缺少一种流动性,需要有增量的资金,央行是要调节它,把这个增量的资金注入到经济体中,注入时寻找最缺少资金的地方,找结构优化上最需要的地方,再注入进去。从初始的角度,就能够起到在结构性上有帮助的地方。钱注入以后,过一段时间最后就会汇入大江大海,流动起来进入整个经济体,那时候结构性的作用就慢慢消失了,又变为总量的政策了。

从这个角度来讲,对于流动性管理、基础货币投放的结构性政策,也确实不可把它的作用估计得过高,说得过大也不见得是符合实际的。那么对这些政策的评估,我认为需要一段时间,我们看到了有不少正面的效果,但是我认为花一段时间大家看这个问题会更加冷静、更加准确,也包括其中一个观点,就是“这些资金进去以后不应进入股市”,好像进入股市就不是支持实体经济了,这个观点从我个人来讲,我也不赞成。

股票市场这么多实体经济的企业,从石油、化工到建筑、基建、农业、食品工业,他们都在股票市场上融资,他们也都在银行开有账户,在银行借钱,这些资金非常直接地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从股票发行角度,多数是实体经济的企业通过股票市场来融资,使实体经济得到了发展。确实有一些股票市场和金融市场中其他的环节中有一些金融交易有可能脱离实体经济,是一种纯粹的投机炒作的做法,但是不能一概而论,好像去了股市就是不支持实体经济。

也有人认为,在金融市场中自我循环就都是脱离实体经济的,这也是不准确的。我们说金融的大量活动,大家可以观察到,都是在进行资源配置、为实体经济直接或间接进行服务的,但是确实有一些个别金融产品会陷入纯粹投机性的目的,这个我们是要加以防范的。全球比较起来,无论是从、国务院到银行一直到整个金融界,我看相比之下我们是最强调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其他都没有我们强调得这么厉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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