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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不喜欢做IPO项目

發佈時間:2016-02-09 信源 © 投行业务资讯点击:

IPO对拟上市企业股东来说,那好比乌鸡变凤凰,丑小鸭变天鹅,一下子变得高大上,产生许多的亿万富翁、千万富翁。正因为如此,IPO自开启以来,受到的欢迎程度国外无法相比,从以前的分配争抢额度的计划时代到目前的保荐发行时代,排队等待一直如此。截至2015年11月12日,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682家,其中,已过会47家,未过会635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614家,中止审查企业21家。

由于IPO对于拟上市企业股东来说,利益巨大,于是出现造假上市的企业,万福生科、绿大地、天丰节能、新大地等等。2012年股市行情不好,排队企业又多,证监会就启动了财务专项活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013年10月11日介绍了IPO财务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历经自查、审阅、抽查等三个阶段,目前现场检查工作已经完成,相关意见陆续反馈给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专项检查过程中,共有622家企业提交自查报告,268家提交终止申请,终止审查数量占比30.49%。这么多的企业经不起财务专项检查,可见造假的冲动和企业有多少。

企业上市造假之所以如此胆大,一方面是因为上市了利益对股东来说利益巨大,而造假被处罚的成本很低,若造假被查而没有上市,由于没有给股民造成损失,所以证监会的处罚很轻,倒霉的就只是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会计师和律师的,因为他们以此谋生。若造假情况下上市了,被证监会发现了算倒霉,从目前看万福生科、绿大地等造假企业看,也不会退市,因造假退市的企业极少。正是由于如此,鼓励更多胆大的尝试造假上市。

由于造假上市导致的社会影响太大,证监会要求拟上市股东承诺若因虚假陈述等需赔偿股民的损失,但这个损失很难计算;另外,大股东股票值钱,搞个重组,股价很值钱,卖掉一点股票赔偿股民绰绰有余,最后还是大赢家。如果把由于造假上市给持有原始股的股东带来的收益作为违法所得给予没收,并处以违法所得的数倍罚款,在这样高的违法成本下,恐怕没有人敢造假上市。看来还是对违法行为太仁慈,导致违法者肆意愚弄中小股民。

由于上述原因,IPO项目保荐风险很大。会计师进入IPO公司,虽然重任在肩,但按照现行的制度,他们都是受IPO公司聘请并且在这个企业领取高额业务报酬,这种关系决定了他们实际上受雇于IPO公司,为其提供的会计服务有很浓的市场色彩。,会计师的审核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他们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翻箱底”式的审计,公司的任何造假行为都应该逃不过他们。但是,在已经揭露的一系列造假公司中,会计师非但没有揭露出造假问题,反而给这些公司提供了法律背书,成为他们造假的帮凶。这根本违反了会计师的职业伦理。正是因为会计师出现问题,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对财务进行核查,工作的详尽程度,简直是再审计一次了,若保荐机构能够出具审计报告的话,还可以赚一次钱了。最近证监会,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要求保荐机构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作出先行赔付承诺,完善信息披露抽查制度,保荐机构的保荐风险变得很大。

由于排队时间长,IPO项目需要经历多次更新文件和多轮反馈,并关注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工作量超大。按照时间长度和工作量比较,IPO业务的收入和投行人员的奖金相比其他类型的业务少很多,性价比低,风险大,极端的不匹配。有的项目忙了4、5年,最后奖金仅仅30万-40万,按照无数的加班加点时间计算,单位工时的收入比农民工工资还低,毕竟这个工作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水平的。

有人欢喜注册制,但注册制的前提是上市企业、中介机构要具有诚信理念,在国情面前,靠自觉诚信只能导致混乱和无序。中介机构受拟上市企业雇佣,本身就缺乏独立性,硬要其发表独立意见,必然是伪独立。本质来说,企业股东是最大受益者,也是造假肇事者,建议加大对造假企业股东的处罚,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讨厌做IPO,压力大、工作量大、赚钱少,不想做IPO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