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约谈融资租赁高管:空壳公司或被注销牌照

更新于:2016-02-09  星期二已有 人阅读 作者:陈植字数统计:2512字

一度火热的融资租赁公司落户自贸区热潮,面临“严管”。

近期上海自贸区管委会相关机构开始约谈区内部分融资租赁公司高管,若受约谈对象无法回答管委会提出的融资租赁专业问题,可能会被商委等部门视为“空壳”融资租赁公司,面临整改与注销融资租赁牌照的风险。

一名知情人士直言,去年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少数融资租赁公司落户自贸区,不是借助自贸区金融创新环境开展业务,而是套取提供的相应落户补贴。甚至个别融资租赁公司至今没有业务开展,注册资金却早早全部到位,希望能尽快领到相应的财政补贴款。

一位接近浦东新区商委的知情人士承认,自贸区相关部门已约谈了区内部分融资租赁公司高管,但这只是一项日常检查,主要目的是了解区内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开展状况与风控手段,并未对区内“空壳”融资租赁公司采取整改与注销牌照的措施。

记者多方了解到,自上海自贸区3月份扩围后,目前负责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管理与相关补贴发放的机构,从原先的自贸区财政金融局转到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

政策套利算盘

浦东新区相关资料显示,截至去年11月底,上海自贸区累计引进264家境内外融资租赁母体公司和314家项目子公司(即SPV项目公司),累计注册资本超过847.6亿人民币。

其中,自贸区挂牌后新引进的融资租赁母体公司达到190家,占累计总数的85%;项目子公司为164家,占累计总数的52%,总计新增注册资本621亿,共计运作68架民航客机、7架支航客机、38艘远洋船舶、2台飞机发动机、2套石油钻探设备、2套光伏设备、41套发电机组等,以及大型设备的租赁业务,租赁物价值总额超过96亿美元。

“今年,区内融资租赁公司数量与业务规模还在快速增长。”一家上海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负责人直言,但数字背后,是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将落户自贸区视为套取补贴的资本游戏。

《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上海自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享受浦东新区针对金融业的专项财政扶持政策。比如《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规定,对新引进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补贴,注册资本1亿元(含)至5亿元的,给予500万元补贴款;注册资本5亿元(含)至10亿元,给予1000万元;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给予1500万元一次性补贴。

前述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不少融资租赁公司落户自贸区的注册资本约在1-2亿元间,理应领取500万元补贴款,对应的无风险资金回报在2.5%-5%,比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收益还高,这还不包括融资租赁公司高管从中受益的部分。

此前,浦东新区相关部门还对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以上的大型融资租赁机构高管给予每人一次性住(租)房补贴20万元同时,对注册资本金l亿元(含)以上的融资租赁企业高管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人员,给予一定额度的人才补贴。

“其实,这些企业未必打算在自贸区涉足融资租赁业务,而是将它看成一个增加高管待遇福利、获得更高资金回报的政策套利聚集地。”他表示。

但随着62号文实施,他们的如意算盘似乎落空了。

一位接近自贸区相关部门的人士透露,目前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相关落户补贴措施都被叫停,相关部门也开始发现区内个别融资租赁公司存在套取政策补贴的嫌疑。

记者多方了解发现,近期自贸区相关部门约谈的区内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是新成立的,且一直没有实际业务发生和不开票也不缴税、注资资本却早早实缴到账(可以按注册资本实缴到账尽早领取补贴款)的机构。约谈内容主要涉及业务迟迟未能开展的具体原因,公司现有的业务范畴及相关金融政策支持建议等。

“这些融资租赁公司很早已被监管部门关注,相应补贴发放也因为各种原因被暂缓。”他透露。去年相关部门一度抬高了落户补贴的发放标准,比如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必须满足有实际业务开展、办公场所安置完毕、注册资本到账等具体监管要求,缺一不可,欲以此杜绝部分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政策套利行为。

前述接近浦东新区商委的人士坦言,之所以给予落户补贴,主要目的是吸引更多融资租赁公司落户自贸区开展业务创新,但个别企业只拿业务牌照与补贴款,却没有实际的业务开展与缴税记录,是相关部门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企业的苦衷:空壳之误?

针对空壳融资租赁公司的质疑,不少区内相关融资租赁企业高管也有自己的苦衷。

一家不久前落户上海自贸区的融资租赁公司负责人直言,目前他所在的机构之所以还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刚涉足融资租赁业务不久,缺乏足够的客户资源。要促成首笔大型设备的租赁业务,从接洽、到谈判、再到实际运作,可能也需要1-2年工夫。

他直言,在约谈期间,自己将业务拓展困难与相关部门做了沟通,并告知补贴款的具体使用用途,包括支付公司员工工资与支持业务开展等。

在他看来,类似的区内融资租赁公司数量不少,他们的共同特点,都是由民营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发起,冲着自贸区金融创新大趋势早早进行战略布局,但相应的业务拓展团队与风控团队并没有跟上,从而导致业务拓展迟滞,容易被视为空壳融资租赁公司。

相比而言,自贸区部分外商融资租赁公司迟迟没有拓展业务,主要是等待金融创新政策的落地。

一家外商融资租赁公司主管透露,机构落户自贸区的主要业务范畴,就是打算借助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开立跨境人民币专户,向境外借取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借款额度采取余额制管理)等金融创新措施,借入境外低成本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租赁资产,套取其中的利差收益。

目前,香港等地区的人民币融资成本约在2%,如果能通过自贸区资金跨境投资流通的便利性,将这笔境外人民币融资投向境内年化收益8-9%的融资租赁资产,扣除相关操作成本后,也有4-5%的利差收益,考虑到欧美现在的零利率环境,这笔利差收益对境外资金拆出方有着不小的吸引力。

“目前,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FT账户所涉及的资金境内外投资流通尚未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我们只能等待政策放行,相关业务只好处于停摆阶段。”他坦言,所幸在约谈阶段,相关部门了解到他们业务开展所面临的政策障碍,没有提及相应的整改、注销牌照措施。

“即使相关部门要整改或清退自贸区内空壳融资租赁公司,也是针对那些专门套取补贴款的机构,而且这种整改措施也会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影响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前述知情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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