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电价与一体化融资租赁服务

下半年分布式光伏抢装潮即将到来。为进一步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解决如上难题,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7月底能源局在嘉兴召开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的现场会,推广嘉兴光伏经验,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到全国各地的厂房、车站、码头等建筑的房顶。

扩大分布式类型标杆电价托底

对于上述文件,光伏企业、行业协会的评价是,主管部门对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掌握较为清楚,在保障项目投资收益、屋顶资源调查、项目融资、电力交易等方面提出解决方案。政策补位后,预计将带动装机增长。

能源局文件的看点之一是,扩大分布式类型,标杆电价保障项目收益。“过去分布式光伏注重自发自用,只对上网电量采取补贴。而上网电量少的项目得不到支持,补贴形式单一。”可再生能源学会专家说。

征求意见稿称,对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土地资源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项目容量不超过20MW)且所发电量在并网点变压台区消纳,可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

对于“自发自用”比例较低、用电负荷不稳定或者光伏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无法履行能源服务合同的项目,可执行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光伏发电量由当地电网企业按规定的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全额收购,不再享受分布式光伏财政补贴政策,但项目单位一旦选定了执行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原则上不再变更。

按照发改委政策,地面电站标杆电价根据光资源优劣分为0.9元/千瓦时、0.95元/千瓦时和1元/千瓦时三类。

为解决屋顶资源稀缺难题,能源局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工业企业集中的市县及其经济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系统开展可安装光伏建筑屋顶及其他场所的资源调查工作,综合考虑屋顶面积,用电负荷等条件,编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综合建筑业主单位安装光伏的意愿和准备工作情况提出建设计划。

重点支持屋顶面积大、用电负荷大、电网供电价格高的工业园区和大型工商企业开展光伏应用,使具备条件的大屋顶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鼓励各级地方在电量政策基础上制定配套的投资补助或电量补贴政策,并且对学校、医院、公共机构等公益性领域以及各类保障性住宅和农村的分布式光伏应用适当加大支持力度。

在火车站(含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相关设施、飞机场航站楼、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屋顶、大型体育馆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地方应将建筑光伏应用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及奖惩制度,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单位可按折算的节能量和碳减排量参加相关交易。

简化备案并网流程创新融资模式

为解决备案管理和并网接入问题,能源局鼓励市县(区)级、市县(区)电网企业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明确办理条件和时限,建立高效规范的工作流程。对个人利用住宅(或营业性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并代办项目备案。

在光伏项目融资上,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分布式光伏特点和融资需要,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年限。鼓励地方设立光伏发电投资公共担保资金,为本区域内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贷款担保。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为光伏发电提供一体化融资租赁服务。

鼓励基金、保险、信托与产业资本结合,探索建立光伏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担保机构对中小型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开展信用担保。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强化分散风险、增加信用功能。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对个人安装分布式光伏贷款可免除资产担保要求。对优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探索售电收益权和项目资产作为质押的贷款机制。

按照分布式光伏发展规划,融资需求巨大。《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提出,2015年分布式光伏装机20GW以上,2017年装机35GW以上。2013年底分布式光伏装机为3GW,要实现2015、2017年两个时间节点目标,2014-2015年平均装机在8GW以上。按分布式光伏系统造价7-8元/瓦计算,每年有700亿元左右的投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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