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承租与风电项目融资租赁

华能新能源致力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是集风电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于一体的专业化公司。目前,新能源公司已签约风电资源量超过 5000 万千瓦,风电项目遍及全国17个省份,已经初步形成了东北、华东、蒙西、华北、新疆及南方6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联合承租模式下的风电项目融资租赁”是新能源公司针对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的自身特点和融资需求进行的管理创新。

实施背景

风电项目建设周期短,投资非常集中,主设备价值占到总投资的65%左右。 以往风电企业基本通过向银行举债的方式在建设期获得资金,短期内的资金支付压力和融资压力均较大,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下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多困 难。

以一个5万千瓦的风电场为例,总投资在5亿元左右,从开工到投产不超过一年,扣除质保金外,一年要付款约4.5亿元,其中仅有1 亿~1.5亿元为自有资金,其余全部依赖银行借款。而电力企业目前普遍面临资产负债率高、融资压力大的现实困难,融资渠道亟待突破,方式亟待创新。

按照债务替代理论融资租赁是企业替换借款的一种契约式行为,其目的是通过调整负债结构和负债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如果能够成功运用到风电企业中,将会对改善企业融资结构,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和经济效益带来巨大帮助。

风电项目具有主设备价值集中、付款时间集中、租赁标的物明确的特点,非常适合采用融资租赁模式解决融资压力。 但是由于风电行业刚刚起步,处于基建期的风电项目公司大多是新设立的公司 ,财务实力较弱, 资信评级通常较低,所需租赁期限较长 ,而母公司担保能力有限 ,很难获得租赁公司风险评价部门的认可,使融资租赁这一模式很难在风电行业开展。

内涵和做法

为了将融资租赁模式引入风电项目融资,新能源公司决定寻找一种不需要母公司担保即可实现融资租赁的模式,同时不能增加债务成本和影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然而融资租赁不同于银行信用借款,项目公司自身的资信评级非常有限,根本无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在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 新能源公司经过反复研究和与租赁公司协商,决定创造性地使用共同承租模式并建立一系列合同框架,确保风险均匀分摊至各缔约方,同时不影响企业享受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税收优惠。该业务模式分为以下几个关键环节(见图):

采用共同承租人模式

合同约定风电项目公司为第一承租人,母公司为第二承租人,将项目公司与母公司进行捆绑,使项目公司等同于母公司的资信评级,且不占用母公司的担保额度。这样可以在提高项目公司资信评级的同时不需要母公司提供额外担保,解决了电力企业母公司因资产负债率较高而导致担保额度有限的问题。

多项契约确保风险均匀分摊

随着风电项目运营年限的增加,收益不断走高,为了防止项目运营初期净现金流不能覆盖出租人的收款风险,通过签订项目电费收益权质押合同,使出租人与承租人在项目收益上面临的风险一致。同时,为了确保承租人在业务操作和政策运用上不会面临新的风险,将承租人支付租赁手续费的义务变更为与出租人签订咨询顾问协议,约定出资人有义务对业务操作和政策运用方面出现的风险提供补偿措施。

通过委托购买形式确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增值税转型后,采购固定资产缴纳的进项税可以用于抵扣,这无疑给电力企业提供了新的资金支持,但享受该政策的前提是项目公司必须获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了使项目公司能够继续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了委托购买设备的协议,由租赁公司委托项目公司采购设备,并依法将增值税发票开具给承租人。承租人获得发票后即可依法抵扣增值税,不影响企业享受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税收优惠。租赁视界注:根据最新税收政策,该段落的内容在阅读时需加注意。

约定分批起租模式降低财务费用

由于设备一旦起租即开始确认租赁本金并计算租赁费用,为了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可以将主设备分批起租。 风电项目主设备价值均匀 ,每个风电场有几十至几百台价值相同的风力发电机,非常适合采用分批起租的方式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新能源公司与所属项目公司和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以融资租赁形式操作了一期和一、二期风电项目主设备共10亿元,解决了项目资金需求,成功运作了风电行业融资租赁业务的第一单业务。

效果

可再生能源项目是资金密集型的项目,只有充足的资金支持才能保证行业的快速发展,达到制定的产业规划和节能减排目标。该成果的出现解决了许多担保能力有限、资信评级有限的风电企业融资瓶颈,有效地支持了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

经济效益方面,为了提高项目效益水平,租赁合同约定的融资成本低于当时企业能够获得的最低银行长期借款成本,这是当时华能集团能够获得的最优惠条件。由于租赁成本的构成分为利息、手续费和保证金三个主要部分,在后续应用中,新能源公司不断调整租赁成本结构,使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租赁期内共节约利息费用2700万元,其中当年节约利息费用770万元。目前,该项业务已经过年度审计,得到了审计师的充分认可。

随着风电业务的不断发展,新能源公司计划更多地运用融资租赁模式改善融资结构,并在成本控制方面进一步创新。预计每年运作10亿~20亿元,每年可新增直接经济效益3000万~6000万元。

(该成果获中电联“2010年全国电力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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