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机构研究 > 信贷政策 银行机构研究信贷政策

如何破解银行抽贷

  • Bank资管
  • 信贷政策
  • 2016-08-11

银行“抽贷”成为目前和企业关注的焦点。国务院督查组日前赴18省市调查民间投资下降原因,各地反应强烈的四大问题之一就是银行“抽贷”。李克强总理近期多次强调,防止对一些信誉好、有市场的企业抽贷压贷,对市场前景好、暂时有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

银行“抽贷”已经困扰和企业多年,有关部门也曾就此出台了一些措施,如循环贷款、提前续贷审批等,但收效甚微,其原因是没有击中七寸。应当改进银行借新还旧政策,从制度层面有效解决银行“抽贷”问题。

借新还旧,通俗讲就是用新贷款归还老贷款。过去监管当局政策上是允许好企业借新还旧的。2000年央行颁布的《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贷款到期后未归还,又重新贷款用于归还原贷款的,只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生产经营正常、有担保、不欠息、属于周转性贷款),按正常贷款对待。

当时监管当局允许借新还旧,是基于直接融资不发达、企业流动资金尤其是定额流动资金主要依靠银行的实际情况。定额流动资金是指为满足企业正常生产最低限度需要的、需常年占用的流动资金。例如,棉纺企业每万纱锭需要配套400万元定额流动资金。若企业实际流动资金低于定额数,企业生产能力就不能充分发挥。定额流动资金是刚性需求,需要常年占用。由于直接融资不发达、历史上银行统管流动资金等原因,大多数企业定额流动资金主要靠银行贷款,而且主要是短期贷款。在这种历史形成的资金供应架构下,多数企业短期贷款中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定额流动资金,需要长期使用。如果这些“短期”贷款银行也简单到期“抽贷”,就会导致企业最低需要的流动资金出现缺口,造成资金紧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如果“抽贷”额度过大,还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有鉴于此,监管当局制定了符合国情、比较灵活的借新还旧政策,即允许那些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通过借新还旧继续使用贷款,避免定额流动资金出现“断档”。由于借新还旧政策宽松而符合实际,银行没有抽贷的政策诱因,因而那个时期抽贷以及因抽贷影响生产、求助高息过桥资金、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现象鲜有发生。

银行业开始“抽贷”原因是借新还旧政策做了调整。2007年下发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十条规定:“借新还旧,或者需要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的贷款应归为关注类。”照此规定,不管贷款是否用于定额流动资金,不管企业经营好坏,只要发生借新还旧,贷款就要划入关注类。而划入关注类贷款会给商业银行带来两方面负面影响,一是导致正常贷款比重下降,影响银行形象;二是关注类贷款要提取2%的专项拨备,增加银行成本。受这一政策影响,2007年以来,商业银行一般不再办理借新还旧。只要贷款到期,一律先收回旧贷(通常说的抽贷),再办新贷。

因借新还旧政策调整引发的先抽后贷导致企业金融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先抽后贷带来三大问题:首先,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由于贷款已经成为企业定额流动资金组成部分,抽贷则意味着企业最低需要的流动资金出现缺口,势必造成资金紧张,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其次,加大了企业融资成本。一些企业、尤其是还贷额度较大的企业为了弥补资金缺口,不得不求助于民间过桥资金。而民间过桥资金利率低则年息30%,高则50%至100%,大大加重了企业负担。第三,最大的问题在于,还贷容易续贷难,还贷和续贷的时间差过大,造成企业持续性资金“断档”,极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案例表明,有的续贷需半个月时间,有的一两个月,甚至长达数月。如果连续几笔或者较大金额的一笔续贷不及时,企业资金链就可能断裂或者被高利贷压垮。例如,山东德州市某食品加工企业2013年5月归还了2000万元贷款。因行长易人,续贷没有及时到位,造成了2000万元资金缺口。一个月后,企业又归还了1000万元贷款,因额度吃紧银行又没续贷……半年多时间内,企业累计归还5000万元贷款,占定额流动资金的70%,最终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产。这个案例是千千万万企业因“抽贷”导致资金链断裂的一个缩影,在具有普遍性。

调整借新还旧政策还抬高了民间融资利率,导致民间高利贷市场急剧膨胀,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调整之前,过桥高利贷仅仅是个别现象;调整之后,由于千千万万的企业需要借钱还贷,过桥资金需求激增,导致民间融资利率大幅度上涨,并催生出一个巨大的——在规模上全世界独一无二的过桥高利贷市场。2015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短期贷款余额30万亿人民币(短期贷款加票据融资),如果10%的短期贷款需要匹配“过桥”资金,“过桥”融资规模约3万亿。为减轻企业过桥资金负担,避免资金链断裂,维护地方金融社会稳定,许多地方不得不动用财政资源建立续贷周转金,帮助企业“倒贷”。仅山东省就建立续贷周转金50亿元左右。据此估算,地方设立续贷周转金达数百亿至1000亿元。

应该说,2007年调整借新还旧政策出发点是好的,旨在提高贷款分类的准确性。但其脱离了直接融资不发达、企业普遍短期贷款用于定额流动资金的国情,混淆了临时性资金和定额流动资金的区别,从而带来“抽贷”、“倒贷”、老板跑路、过桥融资成本高昂等一系列问题。借新还旧一律划入关注的做法也有“一刀切”之嫌,其科学性值得商榷。

对于像李克强总理所讲的那些信誉好、产品有销路的企业,如果贷款到期后需要继续使用资金,银行从提高服务质量出发,也应利用借新还旧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需要,省去企业筹资、还贷手续。此外,有些借新还旧形式,如用发债替代贷款等,因其利率低、期限长,更能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稳定企业现金流。

2014年7月,银监会放宽了小微企业借新还旧政策,小微企业借新还旧可不划入关注贷款,但绝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和国有企业政策仍然没变,借新还旧仍要划入关注贷款。

鉴于现行借新还旧政策已经造成抽贷断贷、过桥融资成本高、资金链断裂、民间投资下滑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威胁到金融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应立即改进借新还旧政策。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时期,更应出台相对灵活的特殊政策。为此建议:

首先,放宽借新还旧政策。将借新还旧政策范围放宽到民营中小企业和国有企业,即优质企业和有暂时困难的企业借新还旧可列入正常贷款。只要借新还旧政策放宽(至少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5年内应当放宽),“抽贷”和过桥融资成本高这两大问题可以从总体上得到解决;各地也不必设立续贷周转金,节省近千亿财政资源。

为打消银行风险顾虑,可借鉴2000年的做法,借新还旧设置四个条件:符合产业政策、产品有销路有盈利、有担保、不欠息等。

其次,改进贷款服务,恢复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业务。由于贷款产品较少及客户经理因从业经验不足对企业前景判断缺乏自信,银行业贷款“短期化”倾向严重,这也是造成“抽贷”的原因之一。德州市100户中小企业数据表明,2014年末,这100户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66亿元,其中一年期以内贷款62亿元,占94%。德州市某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企业户数720户,只有1户有3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由于大多是短期贷款,为“抽贷”提供了前提。上世纪90年代,商业银行都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2年至5年,专门用于解决企业定额流动资金需要。建议商业银行借鉴过去合理做法,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增加个性化差异化贷款产品,重新开办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业务,从上游缓解“抽贷”问题。

最后,建立企业定额流动资金补充机制。在改进借新还旧政策、恢复流动资金周转贷款的同时,拓宽企业定额流动资金渠道。鼓励企业通过自身积累转增、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形式补充定额流动资金。降低融资租赁行业门槛,加快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各级中小企业基金和创业引导基金可以用于扩充优质企业定额流动资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