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对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作出终审宣判[1],驳回奇虎的上诉,维持原判。作为最高院审理的第一例反垄断案件,本判决对如何界定相关市场、判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一系列问题明确了考量因素和分析方法,将成为对反垄断诉讼,尤其是滥用支配地位案件起指导性作用的重要案例。
[投资分析]-2016-02-09
关于全球经济咨询出具的《关于奇虎相关市场界定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控的经济分析报告》。被上诉人在一审过程中将该份报告提交审理法院作为参考,并非作为证据使用。一审法院亦未援引该份报告作为裁判依据。一审判决的部分事实和观点与该份报告有相同之处,并不能说明一审法院采信该报告。由于一审法院并未将该份报告作为裁判依据加以采信,对于该份报告无需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
[租赁数据]-2016-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