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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中的风险类型、计算方法和数据需求

刘世平 申爱华 田凤  2019-03-05 23:46:59  《金融电子化》 2006年第6期

巴塞尔协议与旧协议相比,最明显的变化有三。其一,由原协议仅有的最低资本要求扩展为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共同构成的三大支柱;其二,在考虑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之外,又引入了对操作风险所需的资本要求,使得监管资本能够在更全面地覆盖银行面对的风险;其三,在信用风险的计算中提出了内部评级法,使得覆盖信用风险的资本金对风险的变化更加敏感。本文将着重介绍新《巴塞尔协议II》中考虑的三大风险的概念、计算方法及在新协议中计算风险的体系架构。

一、 信用风险

新巴塞尔协议中信用风险的暴露主要涉及公司风险、银行风险、主权风险、零售风险和股权风险五个部分。

1.信用风险的定义

信用风险,指受信方拒绝或无力按时、全额支付所欠债务时,给信用提供方带来的潜在损失。信用风险一般分为商业信用风险和银行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的范畴还可以进一步扩展到信用的接受者。例如购买者或借款方也可能承受供货方或银行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供货方或银行可能因资金原因而无法提供商品、服务和使授信方的交易持续进行的融资活动。

2.信用风险的主要计算方法

(1)标准法。新巴塞尔协议计量信用风险的标准法是旧巴塞尔协议计算方法的延续。新协议对于银行的资产,按其是否有外部评级以及外部评级机构对资产的评级结果给予一定的风险加权,以弥补原协议在风险资产权数规定上的不足。在确定信用风险的标准法中,对各交易对手的各种风险,如主权风险、银行风险和公司风险等都是在外在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基础上确定风险权重。

(2)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法允许银行使用自己的内部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即将债项按借款人的类型分为公司、、银行、零售、股票等五种类型,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处理。内部评级法对每一类风险都考虑了三方面因素:(1)风险构成因素,指各银行可以使用自己的估计数或标准的监管参数;(2)风险权重函数,该函数将风险构成因素转化成为银行计算风险权重资产的风险权重;(3)最低资本要求,指银行采取内部评级方法时需要满足的法定资本量。

新协议最主要创新之一,就是提出了计算信用风险的IRB法。该法包括两种形式,IRB初级法,IRB高级法。IRB法与标准法的根本不同表现在,银行对重大风险要素的内部估计值将作为计算资本的主要参数。以银行内部评级为基础,可以大幅度提高资本监管的风险敏感度。银行对信用风险的内部测量是根据与借贷者和交易对手交易记录的分析,对借贷者、交易对手的违约情况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的评级。

3.计算信用风险需要的数据

(1)标准法。标准法对于银行持有的各种不同的资产类型的债权,按照银行认定的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给出不同的权重对应关系。在标准法中,外部评级占据核心地位。在新巴塞尔协议中分别规定了对于主权、非公共部门实体、多边开发银行、证券公司、零售资产、银行、公司、居民房产抵押、商业房地产抵押、逾期贷款、高风险的债权以及表外项目各自的风险权重。巴塞尔协议还规定,在确定风险权重时,要先从风险暴露中扣减专项准备。

(2)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法对于银行计算各种资产的信用风险提供了不同的风险权

重函数,用以计算风险加权资产。这些函数对于各种不同的资产类型其公式也有不同,大体思路是一致的,即通过为这些函数输入四个参数: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时的风险暴露(EAD)和期限(M),得到不同资产情况下的风险权重,继而确定风险资产。内部评级法的初级法和高级法对这些参数确定方式的要求有所不同。以公司、主权和银行资产为例,初级法要求银行仅需要估计违约概率,高级法则要求银行估计所有的参数,具体要求见表1。

表1 IRB高级法和初级法在数据要求方面的区别

对于需要银行自己提供参数的估计值而言,计算信用风险对数据质量的要求比较高。按照新协议的规定,要估计相关参数,无论数据来源如何,都要满足最少的数据观察期。像估计违约损失率要求更加严格,新协议提出在理想情况下,数据观察期至少应该涵盖一个完整经济周期,这些要求对许多银行来说短时间内是难以做到的。表2列出了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三个参数所需的数据观察期要求。

表2 估计参数所需的数据观察期

新协议内部评级法对参数估计所需数据不但要求的时间长,而且对数据的来源和内容要求也非常高。不但要求有银行用户的客户资料、财务数据、信贷记录,还要综合考虑历史及当前的宏观数据、行业数据等,作为共同计算相关参数所需的预测变量。所有这些要求,尤其是银行业基础数据较差的现状而言,对顺利实施内部评级法提出了极大的挑战。

二、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外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等。

1.市场风险的定义

市场风险指因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这类风险与金融市场本身的成熟程度相关,市场越成熟,市场风险就越小。市场风险一旦大规模发生,不仅给投资者带来极大的损失和伤害,而且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灾难性的破坏。广大投资者很难进行市场风险的管理,必须通过规范市场,打击恶意操纵市场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治理,使市场在公开、公平、有序的条件下进行。

2.市场风险主要计算方法

1996年初,10国集团签署的《资本协议市场风险的补充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计提资本。在这项修正案中,正式提出两种方法用来测量市场风险。

(1)标准法。在标准法模型下,银行的市场风险通过计算资产组合面临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权风险以及商品风险而得出。例如,在巴塞尔协议下,汇率风险和股权风险的资本要求是8%,商品风险是15%。其中,对股权风险来说,资本要求又因一般市场风险的净头寸和特定风险的总头寸而有所不同。不同的监管当局设计出了不同的监管模型来计算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头寸的最低资本要求。这些模型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实施的全面法,先是被巴塞尔委员会建议使用,后被欧盟的资本充足指引采用的分块法(Building Block Approach),英国金融服务局采用的资产组合法。以及美联储采用的预先承诺法。

(2)内部模型法。为鼓励银行采用较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各认可机构可运用成熟的内部风险模型,其主要的计算方法是计算风险暴露的VaR(Value at Risk,在险价值)。所谓VaR,就是在一定的持有期和一定的置信度区间内,一个投资组合最大的潜在损失是多少。VaR是一种利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来评价风险的方法,它可以使投资人既知道潜在损失的金额,又可以知道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作为一种金融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已经被全球各主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和金融监管机构广泛采用。在实际的市场风险管理中,VaR的计算方法主要有方差——协方差法、历史数据模拟法、结构化蒙特卡罗法和压力测试。

方差——协方差法假定投资组合中各种风险因子的变化服从特定的分布,通过历史数据分析和估计该风险因子收益分布的参数值,然后求出在一定置信水平下,反映了分布偏离均值程度的临界值,之后建立与风险损失的联系,推导VaR值。

历史数据模拟法是根据历史数据模拟未来的一种方法,它采用的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数据,因此该方法比较直观,计算出的结果说服力也较强,许多大银行更倾向于采用这种方法。

蒙特卡罗法的计算过程是,使用者选定金融变量服从的随机过程及随机参数,然后利用假定的价格路径对所有变量进行模拟,得出投资组合的不同价值,最后利用模拟得到的不同的投资组合价值编制收益率的概率分布,测定投资组合得到在险价值。

以上的VaR计算方法的共同缺点就是不能反映市场突发事件情况下的损失程度,因此作为VaR的补充,压力测试法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压力测试考虑的是关键金融变量的大规模变化对投资组合价值的影响。它先主观地假设一些极端事件发生,然后利用新情况对投资组合中的所有资产重新进行定价,这样就可以得出该场景下投资组合的收益率。

3.计算市场风险需要的数据

从已有的一些VaR模型来看,VaR值的计算需要大量的历史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和预测。按照巴塞尔委员的要求,为确保模型的有效性,VaR模型的有效性必须进行返回检验,验证该模型的预测值和现实结果是否相同,这个过程要求的数据期限很长,对数据的要求比较高。由于的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收集到足够的数据并不容易。

在市场风险的计量系统中要求的数据包括:

(1)头寸数据,是由交易活动产生的数据。

(2)风险要素的价格数据,风险要素通常分成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以及上述各类风险要素中的期权波动性等几个大类。

(3)计量参数,包括持有期,即头寸值的变化区间,观察风险要素价格的历史时间,达到某一审慎的保护度的置信区间。这些计量参数一定程度上是判断的,例如,它们取决于模型需要提供的保护度,与头寸和价格数据不同,后者在理论上是外生的。

按照上述输入数据,内部估值模型就能计算出由于相关风险要素变动而引起的每一头寸值的变化。然后加总各头寸值的变化,并适当考虑不同风险要素之间的历史相关性,银行按照他的总体战略,可以选择一个适当的观察期来反映市场条件,就可以算出观察期间的各风险要素和要素之间的历史相关性。

在计算市场风险时,需要确定资产的性质可能受到哪些市场因子影响,对要计算的资产组合收集其历史数据,计算出收益率之后,通过参数法、历史数据模拟法或者蒙特卡罗方法进行VaR的计算。

三、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的主要种类包括:内部欺诈风险、外部欺诈风险、就业政策与工作场所安全的风险、客户产品和业务操作风险、灾害和其他事件、业务中断与系统失败风险、执行交割和内部流程管理等信用风险。

1.操作风险的定义

90年代后,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商业银行的盈利空间在迅速扩大的同时伴随的操作风险也日益严重,类似巴林银行倒闭事件的低频高危事件显示出,即使商业银行符合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也可能因为操作风险而陷入经营困境,甚至导致破产。

操作风险有多种定义。J.P Morgan对于操作风险的定义是,操作风险是各公司业务和支持活动中内生的一种风险因素,这类风险表现为各种形式的错误、中断或停滞,可能导致财务损失或者给公司带来其他方面的损害。英国银行家协会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从1998年至今,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均沿用了这个定义。

2.操作风险的主要计算方法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操作风险主要的计算方法有三种,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

(1)基本指标法。采用基本指标法银行持有的操作风险资本应等于前三年总收入的平均值乘以一个固定比例。鉴于基本指标法计算的资本比较简单,新协议中未对采用该方法提出具体标准。

(2)标准法。标准法把银行业务分为8类,每一种业务都介入一个收入指标,然后介入一个β系数,总资本要求是各产品线监管资本的简单加总。(β值详见表3)

表3 8个产品线中各产品线的β系数

(3)高级计量法。

3.计算操作风险需要的数据

(1)基本指标法。根据基本指标法的资本计算公式,计算操作风险需要的数据是前三年各个年度的总收入。

(2)标准法。根据标准法的资本计算公式,计算操作风险需要的数据是8个产品线中各产品线过去三年的总收入。

(3)高级计量法。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用高级计量法计算操作风险需要知道内部

数据和外部数据。其中内部数据指银行按照标准跟踪收集的损失记录,对内部损失数据至少需要5年的观测值。外部数据则是指相关的公开数据以及行业集合数据。外部数据应包含实际损失金额数据、发生损失事件的业务范围信息、损失事件的起因和情况或其他有助于评估其他银行损失事件相关性的信息。银行必须建立系统性的流程,以确定什么情况下必须使用外部数据以及使用方法。应定期对外部数据的使用条件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修订有关文件并接受独立检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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