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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舞弊治理: 制度安排与非制度安排

  2016-02-09 01:41:15  夏草

一、舞弊三角理论

为什么会发生会计舞弊?当今最有影响有两个舞弊动因理论,一是舞弊三角理论,二是GONE理论,GONE理论被认为是舞弊三角理论的完善和再解释

舞弊三角理论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创始人W.S.Albrecht1995年提出的,他认为舞弊的产生由压力、机会和藉口三要素共同作用:

美国舞弊审计准则SAS 99要求CPA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方式、近乎怀疑一切的职业审慎,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尽可能发现和揭露舞弊行为。为了帮助CPA更有效地发现财务报表舞弊,SAS 99从动机/压力(incentive/pressure)、机会(opportunity)、合理化借口(rationalization)等三个角度,提出了识别财务报表舞弊的42个风险因素(risk factors)或预警信号。

“GONE”理论是也是很有意思的会计舞弊动因理论。“GONE”理论是由Bologua等人在1993年提出的,该理论认为:企业会计舞弊由G、O、N、E4个因子组成,它们相互作用,密不可分,没有哪一个因子比其他因子更重要。它们共同决定了企业舞弊风险的程度:

笔者认为,舞弊三角理论实际上并不能有效解释舞弊动因。笔者结合GONE理论,将舞弊三角理论进行升级,将“压力(动机)”改为“诱惑(压力)”,将“合理化借口”改为“暴露”,“机会”保留:

“合理化借口”在实务中极难操作,改为“暴露”之后就更好评估舞弊发生的可能性,实际上,美注协的所谓的“合理化借口”相关的风险因素或预警信号基本与“借口”无关,更多是“暴露”风险因素或预警信号。此外,舞弊动机并不单纯是压力,更多情况下是诱惑,当然“机会”有时也可能形成“诱惑”。

“贪婪”与“恐惧”是每个舞弊者都要面临的双重心理,“诱惑或压力”导致“贪婪”心理,但“暴露”风险又导致“恐惧”心理,如果前者占上风,同时也有“机会”则发生财务舞弊概率就会相对增加。

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格及法人格,更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如果有,那只是“诱惑、压力”未到时。

二、舞弊宏观三角理论

PEST分析本来适用于企业的宏观环境分析,但笔者发现会计舞弊动因除了微观层面(企业层面)因素外,更与宏观层面有密切关联,而影响宏观层面的会计舞弊动因也可用PEC理论分析。

会计舞弊为什么比较普遍?笔者认为,这与宏观环境存在密切关系:

1、P(政治)

天则研究所所长盛洪发现[1],(官员)普遍贪腐不是健全制度下的个别现象,而是一个系统性错误,即制度本身出了毛病。这个错误的核心,就是权力不受监督和约束;系统性错误的第二个方面,叫作权力的错误配置。第三个系统性错误是,官员的聘用、选拔和晋升制度出了问题;第四种系统性错误,即官员群体中产生了一种短视的、粗鄙的、辩护的和没有价值理想的亚文化。

习李上台之后加大了反腐力度,政治上提出“**、苍蝇一起打”口号,据2014年1月6日《扬子晚报》,2013年头11个月有36907个官员落马,按12个月算约为40262人。如果官员平均任职时间为三十年,按2012年公务员人数708.9万估计,一个人进入官场后变得贪腐,且最后败露被抓的概率是17%。

如此高的贪腐暴露概率,根据笔者新舞弊三角理论,贪腐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最近官场传出“官不聊生”感叹,这对有效遏制会计舞弊是个极大利好,会计舞弊有一大原因是监管不力或官员寻租,据统计,目前资本市场的法规规则超过1200件,问责条款达到200多个,但其中无论是刑事责任还是行政、经济责任,没有启用过的条款超过2/3。毋庸讳言,其中既有立法修法不及时、不具体的问题,也有执法体制不适应,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既有人情世故的原因,也有不敢碰硬、不坚持原则的原因。这些因素长期存在,致使相当一部分责任追究不了。近年来证监会每年立案调查110件左右,能够顺利作出行政处罚的平均不超过60件。每年平均移送涉刑案件30多件,最终不了了之的超过一半。[2]

上梁不正下梁歪,会计监管不力是导致会计舞弊泛滥成灾根本原因之一,政治上消除贪腐,遏制权力寻租,打掉会计舞弊保护伞和地方保护主义,这样才有可能有效提高会计舞弊暴露概率。

除了提高会计舞弊暴露概率之外,还要加大对舞弊者的惩罚力度;绿大地造假上市案被移送地方追究刑事责任,结果一审判决下来五位被告人全部适用缓刑,这是对法律极大的嘲讽,在舆论压力之下,二审才改判绿大地老板何学癸十年有期徒刑。

著名会计舞弊研究学者黄世忠教授认为:在,弄虚作假的成本又太小,被发现弄虚作假的概率肯定不到50%,按照监管法相关规定,财务造假最高对公司罚款500万元,按照50%的概率算下来,弄虚作假理论成本也就是250万元。导[3]

法律虽然也规定了会计舞弊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但行政处罚金额上限只有500万元,而刑事对上市公司违反披露或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最高刑是三年,即使是欺诈发行股票罪,最高刑也只有五年,由于A股上市有严格的审核管制,导致一个上市资格(壳资源)价值数亿元甚至数十亿元(银广夏壳价值高达48亿元),这导致A股造假上市存在极大的法律漏洞,致造假成本与造假收益严重失衡。

伪造金融凭证罪,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性质更恶劣的欺诈发行股票罪,为何不能提升至无期徒刑?

2、 E(经济)

北大《民生发展报告2014》称,的财产不平等程度在迅速升高,顶端1%家庭占有全国1/3财产,底端25%家庭仅拥有财产总量的1%。此外,有家庭成员在体制内工作的家庭财产水平明显高于在体制外工作的家庭,收入增幅也更大。

贫富差距的拉大间接了拉高了房地产价格,使普通民众面临极大的购房压力,这加大了既得利益集团与普通民众之间的矛盾,普通民众普遍存在仇富、仇官心理,因为他们认为是不合理制度拉大了贫富差距,官员、老板等为代表权贵存在发财“原罪”,如官商勾结等。

在经济的利诱之下,会计舞弊的多道防线纷纷失守,最近暴发的多起资本市场会计舞弊案件,作为“经济观察”的CPA反而成为财务造假的“军师”,审计共谋、监管合谋导致会计舞弊畅通无阻;最近暴光的山河智能涉嫌隐瞒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窃听案中,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的董秘蔡光云发现违规问题之后不是劝老板整改,而是称“把这个事情摆平,50万就可以搞定,我给预审员一人2万。”其表示,“我们找熟人,发审委员一人给5万块钱就行了,总共就50万元”[4]。

3、C(文化)

会计舞弊根本原因是企业文化,而企业文化又受社会文化深刻影响,任何和地区的企业文化都是其社会文化的具体体现,美国人接受了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并形成了美国式的功利主义的成功文化,按照该文化,凡是能够为公司和个人带来成功效果的行为就是正当的行为,凡是不能为公司和个人带来成功效果的行为就是不正当的行为,为此,一些公司和个人形成了为了追求成功可以不择手段的观念。[5]

民营企业文化与美国公司类似,基本都是绩效至上,老板不管你用什么手段,只要完成KPI即可,与官场文化相似,以上市公司董监高为代表的高管群体中产生了一种短视的、粗鄙的、辩护的和没有价值理想的亚文化。

在整个历史长河中,短期功利主义倾向一直是比较严重的,这构成了目前社会文化的一个特征,正是这种短期功利主义导致企业文化缺乏社会责任感,利己主义、金钱至上等成为社会文化中普遍的价值观念,会计舞弊成为企业获取利润的一种合理化“策略”,IPO和再融资“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上”,在万福生科老板龚永福心里,包装是上市的正常步骤,这种所谓的“包装”只是会计舞弊的遮面纱罢了。

三、治理会计舞弊:制度安排与非制度安排

绿大地造假案发之后,新华社曾发文反思“五道关挡不住一个造假公司”[6]:以审核严格而著称的A股市场上,一家企业若想上市须经过地方、中介机构、地方证监局、证监会发行部、发审委五道关口。然而,这众多的关口还是放跑了一个造假严重到令调查人员都瞠目结舌的绿大地,让这家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堂而皇之地登陆A股,并且安然无恙地交易多年。

笔者认为,新华社此番评论有失偏颇,绿大地和万福生科造假上市案发都是地方证监局发现的,五道防线并没有完全失去效用,实际上,大量造假公司都死在IPO路上,这里面,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发挥了重大作用,IPO实施保荐制十年以来,成功造假上市恶性案例不多,最有代表性有三起,包括绿大地、万福生科、海联讯,当然根据舞弊冰山理论,这三家只是造假上市案例中冰山一角,还有大量没被发现的造假成功上市案例。

证监会2013年发起的IPO财务核查,据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披露,这次财务大检查,涉及近900家企业,其中终止审核269家,抽签抽中30家企业,抽中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问题,这足以说明目前信息披露的质量令人担忧,造假绝对不是个案。”[7]

在2013年财务大检查中被抽查的30家拟上市企业里,仅今年就有9家企业宣布终止IPO进程,占比超过两成,为22.5%。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这些终止上市的公司中,很多是由于去年两轮财务核查中被发现问题的公司[8];在终止审核的269家中,除了少数创业板公司因业绩不能持续增长外,大部分是因存在财务问题而被迫撤回的,如最近老板跑路的福建诺奇,这家公司曾两次冲刺A股IPO,第一次被否(2011年),第二次迫于财务大检查压力主动撤回(2013年)并转向港交所上市,遗憾的是在2014年年初刚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半年就出大事了,不但股价暴跌,老板也失联了。这说明了A股的五道防线是有效果的,当然还需要改善

1、 制度安排

厦门大学刘峰教授早在十多年就质疑“现有的制度安排本身排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并诱发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9]。在证券市场会计舞弊生态链中,上市公司(发行人)、地方、中介机构基于各自利益诉求,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而地方证监局、证监会发行部、发审委又因监管不力或腐败放过造假的IPO。

肖钢上任证监会主席之后,在打击会计舞弊方面推出了三个制度创新,一是将预披露提前至受理日,二是IPO上会前信息披露质量要抽查,三是推动了舞弊公司及中介机构先行赔付制度,万福生科保荐人拿出3个亿建立投资者保护赔偿基金,海联讯主要股东拿出2个亿建立赔偿基金,这三个举措从制度上提高了会计舞弊暴露的概率和成本,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只要是一个理性的中介机构,一般不敢铤而走险与发行人串谋欺诈上市,因为造假成本远大于收益;但是发行人仍有很大的造假动力,因为站在发行人老板的角度,造假的收益仍远高于成本,所以在制度上仍要加大发行人老板的造假成本。

的国情与美国国情不一样,民企基本是所有者与经营权合一,老板既是董事长、也是CEO,发行人会计舞弊治理要将板子打到老板头上,如果民事赔偿仍无法达到“造假成本大于造假收益”预期,则可考虑刑事和行政处罚,老板层面违法所得处以五倍以下罚金,这样可以达到使会计舞弊公司老板“倾家荡产”目的,然后再通过修改刑法,使欺诈发行股票罪最高刑上升至无期徒刑,这样就可以达到会计舞弊公司老板“牢底坐穿”目的。

独董制度推出十四年来,一直效果不明显,反而成了上市公司公关或行贿的工具,一些上市公司独董也抱怨““我们也想实事求是地做,但来自市场各方的掣肘、制度细化的缺失、社会人情的考量等等因素,个中滋味外人难以体会。”[10]独董制度先天不足,因为在大陆法系中既然已设荒监事会,就没有必要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及独董制度,目前董事会、监事会职能实际上已合二为一,但又设独立的监事会,这种畸形的公司治理安排要尽快得到纠正,要么取消监事会,要么取消独董,考虑到大量非上公众公司,取消监事是不现实的,那就取消独董,但取消了独董制度之后,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会更加严重;如果要继续推行独董制度,则要赋予独董更多的权利,当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权责要一致,不能只拿钱不办事,做花瓶董事。

2、 非制度安排

会计舞弊核心是会计诚信问题,但会计诚信深受社会文化、公司文化及个人道德

影响,制度改良是容易的,但制度执行是困难的,新制度经济学中的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的特定含义是指人类社会中的技术演进或制度变迁均有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即一旦进入某一路径(无论是“好”还是“坏”)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一旦人们做了某种选择,就好比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惯性的力量会使这一选择不断自我强化,并让你轻易走不出去。

中美资本市场存在诸多不同:带有鲜明的“新兴+转型”特征,美国则体现危机与纠结反复的“更年期”加“第二春”特征;企业带有民企“一股独大”或国企“股东缺位”的问题,美国企业则普遍存在股权分散结构下的“委托代理”问题。美国社会重契约、依法治、兴诉讼,社会则重人情、依行政、兴上访;美国是先有梧桐树,后有SEC,体现为借助历次危机从市场不断收权,是先有,后有市场,方向是不断向市场放权和还权。我们无法拿美国市场“更年期”的药,来治目前市场“成长期”的症候。[11]

会计舞弊文化在根深蒂固,“不做假账”理念要得到社会思想认同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可能依靠正式制度安排来规范所有人的行为[12],原因有两个:一是未来不确定性和人的有限理性,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结合体,而契约本身是不完备的;二是信息的不完备。在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的背景下,正式制度可能被投机,这时更多依赖人的良心来遏制投机心理。

正式制度安排更多表现为明规则,而非正式制度安排更多表现为潜规则,社会需要更多正能量的“潜规则”,如契约精神、社会责任感,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使失信者、失德者受到惩罚,国务院近期已通过《企业信息公示》(草案),笔者相信通过正式制度安排与非正式制度安排的互动,证券市场的会计舞弊将得到有效的遏制。

当然,任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会计舞弊治理在利益相关方参与下也会循序渐进得到改善,如推出做空机制、常态化的退市机制、不诚信者市场禁入等。

[1] 盛洪:救救官员   FT中文网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57116?full=y

[2] 肖钢:监管执法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

[3] 黄世忠:财务造假理论成本仅250万元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03/22/c_124492630.htm

[4] 吴侨生:山河智能“录音门”发酵 或卷入监管人士及保代字号 经济观察报 2014年7月26日

[5] 薛有志,郗沐平:美国公司文化:潘多拉的盒子  财政经济出版社会 2013年 P9

[6]五道关挡不住一个造假公司2011年12月79日

[7]田小蕾:姚刚警示投行:财务大检查抽中30家企业全部有问题 理财周报 2013年07月01日

[8]晓晴: IPO核查九公司“中枪” 光大招商各占两席 21世纪经济报道2014年4月29日

[9] 刘峰:制度安排与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研究》2001年第7期

[10] 郭成林:独董任职心路:想实事求是做事 无奈受各方掣肘 上海证券报 2014年7月25日

[11] 王啸:奥赛康事件给市场化的启示 《证券市场导报》2014年


[12] 刘英明:会计信息披露非正式制度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2014年P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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