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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为什么一般使用有限合伙的方式

  2017-06-09 15:19:24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作为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虽然起步较晚,但因其机制灵活而备受追捧,发展极其迅速。那到底什么是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它的设立条件、投资限制、抗风险能力、与其他组织形式的优势又是什么呢?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顾名思义,就是由一个管理团队(GP)和一个投资团队(LP)合伙成立的以基金规模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采用公司制运作的基金。

在设立方面,有限合伙制的私募投资基金需要委托一家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因此,在设立基金的同时也需要设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另外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还应满足总募集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合伙人人数必须在2个以上,50个以下等基本设立条件。

在投资方面,由于私募投资属于高风险投资,因此对投资范围、投资方式及项目分配投资比例等都有严格的约束,在实践中采用“否定性约束”的方式达到控制投资风险的目的。

在风险方面,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有限合伙也不例外。但不同的是,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通俗来讲,就是投资项目发生风险的时候,有限合伙人将面临资金损失的风险,而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赔到破产为止。当然,投资通常都是利益导向的,所以不论GP还是LP都不希望看到项目失败的情形。

在形式方面,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相较于公司制、信托制等私募基金组织形式更加的灵活高效。首先有限合伙人即为管理人,因此拥有更大的自主决策权、运作也更加的简洁高效;其次,有限合伙制能有效规避双重纳税。因为合伙企业作为非纳税主体,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有关税收规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再次,有限合伙制对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更高。因为投资人的出资实行“承诺出资”,注册时无需验资,这样可以保证在没有项目的时候,认缴资本暂时不用到位;而等到有好的投资项目出现时,再通知所有合伙人分批注资,进而有效避免了资金的积压,强化了资金使用率。

综合来看,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在募(集)、投(资)、管(理)、退(出)流程上更加的灵活高效。即募集上有限合伙制以契约为主,充分保障合伙人利益;投资上更利于调动各合伙人的投资热情;管理上降低投资风险,实行专业化管理;退出上提供便捷的退出通道,基金到期合伙企业解散,投资者拿回自己的本金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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