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未办理不动产租赁物产权转移登记遭处罚

[复制链接]
1761 0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46号)显示,2017年至2018年,交银金融租赁对不动产租赁物未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要求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给行业公司的启示是:严格遵照法律规范进行业务操作,不得进行变相解读和耍小聪明。

信源: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46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禁止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研究报告

更多

社区同学

更多

客服中心

Admin@tjrzzl.com 周一至周日 10:00-22:00 仅收市话费

关注我们

  • 加入QQ群组
  • 关注官方微信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运营理念
注册说明
获取硬币
服务说明
社区规范
免责声明
账户安全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