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海晟金融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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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粤银监复〔2016〕188号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
你单位《关于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南农商银报〔2016〕13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公司英文名称为“Foshan Haisheng Financial Leasing Company Limited”。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农商银行大厦27层。
二、核准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其中,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亿元,出资比例40%;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6亿元,出资比例30%;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亿元,出资比例9%;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亿元,出资比例9%;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出资比例5%;佛山市南海承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出资比例5%;佛山市南海中南机械有限公司出资0.4亿元,出资比例2%。
三、核准《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核准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外币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五、核准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李宜心         董事长
王立新         副董事长
易小林         副董事长、副总裁
赵国俊         董事、总裁
刘伯仁         董事
陈敬财         董事
谭  骅          董事
顾李丹         董事
李丽萍         董事
曾剑涛         副总裁
李文胜         副总裁
六、你单位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根据工商管理部门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后1个月内向佛山银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此复。
201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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