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

更新于:2014-11-25  星期二已有 人阅读 信源:网络作者:反馈字数统计:1300字

 当前,我们在处理共有关系业务过程中,经常为遇到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概念、特征及其区别到底是什么呢?现作以下分析: 

第一,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概念及特征 1、共同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在我国共同共有的类型: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共同继承财产、合伙财产等。 
  共同共有的特征: 
(1)、没有共同份额,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划分自己对财产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应得的份额。 
(2)、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二款的规定,“按份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按份共有的特征:  
(1)、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按份额享有不同的权利。各个共有人的份额又称为应有份,其数额一般由共有人事先约定,或按出资比例决定。在按份共有关系产生时,法律要求共有人应明确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各个共有人应有部分不明确,则应推定为均等。 
(2)、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是根据其不同的份额确定的。换言之,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持有多大份额,就要对其共有物享有多大的权利和承担多大的义务。份额不同,各个共有人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各不相同的。 
(3)、尽管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各个共有人要依据其份额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但按份共有并不是分别所有,各个共有人的权利不是局限于共有财产某一具体部分上,或就某一具体部分单独享有所有权,而是及于财产的全部。 
 
第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1、 二者成立的原因不同。共同共有的成立,须以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按份共有则没有此限制,因此,按份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共有人的结合关系,而共同共有人则存在这种关系。  
2、 享有的权利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共有人之间的彼此限制相对较小。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并不是按照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因此原则上应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后,方可行使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等权利。  
3、分割的限制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了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约约定不能分割的期限之外,随时可要求分割共有物。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各共有人则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4、对共有物的管理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另有约定之外,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需获得共有人过半数同意或其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的共有人同意,而对共有物的一般保存行为和简易修缮,则可以单独进行。在共同共有中,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对共有物的管理应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5、对应有部分的处分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而共同共有中,则没有应有部分的处分可言。  
6、共有关系的存续期间不同。按份共有就其性质而言,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家庭等共同关系,因此其共有关系具有短暂性;而共同共有人之间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因此存续期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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