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应用软件(App)常见法律风险评析

更新于:2016-02-09  星期二已有 人阅读 作者:张字数统计:6392字

随着App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本文通过四部分向读者浅析手机应用软件市场的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第一部分介绍了App市场的背景;第二部分从委托开发和自行开发两个角度浅析了App开发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第三部分从用户和平台两个方面浅析了App盗版侵权风险及防范;第四部分讨论了来自App用户的风险及预防。

一、App市场背景介绍

1、手机用户逐步增多

伴随着手机硬件技术快速提升、智能操作系统(iOS、Android、WP等)日趋成熟,手机早已不再是单纯的通讯工具,其可实现的功能已几乎可与电脑媲美;凭借手机良好的便携性,用户使用重心正快速从电脑向手机转移。

2、App开发者逐步增多

在当前手机系统环境下,手机的多媒体功能主要通过应用软件(App)实现,并用以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因此,海量的App被开发出来,也有愈来愈多的个人和企业投入到App的开发大军中。

3、App市场涉及的人群

在当前App市场环境下,主要涉及以下三类人群:

①App运营者:即App业务的实际经营者,主要为网站、企业、报刊等通过App宣传或开展业务的经营者;

②App开发者:即接受App运营者委托,或根据自身需要,凭借自有技术进行App开发的工作者,主要为软件开发企业或个人(亦有部分App运营者自行开发软件而成为App开发者);

③App用户:即通过手机使用App的终端用户。

在目前爆发式增长的App数量和开发者人数的背后,App软件开发和使用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和风险也逐步凸显,相关的纠纷也逐渐增多,并呈现用户与App运营者、App运营者与开发者等多种类的纠纷。

虽然纠纷日渐增多,但并无相关的法律对此类日渐突出的问题加以直接调整,因此,对于App运营者、开发者,更应当重视纠纷的防范,提前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App开发法律风险防范

目前,App开发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由App运营者委托开发者进行App的开发;由App运营者自行开发。

针对上述两种开发模式,存在不同的法律风险,无论是App运营者或是开发者均应当予以重视。

1、委托开发App法律要点

大部分App运营者并无开发App的技术能力及经验,往往会委托专业的软件开发公司或团队为自身开发软件。由于App的开发过程并非由运营者完全控制,因此运营者与开发者之间可能产生纠纷。

1.1  App软件著作权归属(运营者Vs.开发者)

运营者委托开发者开发后的App,其权利归属于何方,将直接影响运营者在运作、使用、推广该App时的权利及义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因软件权属约定不明,导致App运营者无意中对开发者构成侵权。

运营者委托开发者进行App开发,双方之间形成委托开发法律关系。在此关系下,根据《著作权法》(2010年)第17条、《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1条的相关规定,接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和软件,可由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权利归属;若无相关合同约定,则相关权利由接受委托的一方所有。

因此,App运营者与开发者若未在合同中对App的权利归属做出约定,则该App的权利默认归属于接受委托的开发者。如此的权利归属,将可能对App运营者造成极大的制约,无论此后App运营者对软件的升级、再开发、复制、发行等行为,均需要取得App开发者的同意,这对于直接通过App盈利的运营者无疑极为不利。

为避免上述法律风险,App运营者在委托开发者开发App时,应与开发者签订书面的委托开发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App的权利归属于运营者。同时,还应当通过合同,限制App开发者在软件中署名,并同时禁止开发者以自身名义办理App著作权的登记手续。

1.2 App开发成果风险

对于App运营者而言,为确保所开发的App可以直接为运营者所用,开发者严格按照App运营者所提出的功能、界面等要求开发软件显得尤为重要。

在委托开发App合同关系中,运营者与开发者之间常因对于App开发要求、标准约定不明,导致双方对于App开发成果发生争议。在此类争议中,App运营者往往基于所开发的软件成果不符合要求拒绝向开发者付款,而开发者则基于双方的合同要求App运营者向其付款。

针对上述情形,我们建议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1) App运营者为保护自身权益,可在开发合同中约定拒绝付款的“抗辩条款”。即运营者有权在App达到要求前,拒绝向开发者付款。

(2) App运营者与开发者签订开发合同时,应当书面对于App开发中的以下主要技术细节和要求加以明确,或另行签订明确的软件需求书。

指定产品经理、开发人员

开发周期

网络数据接入端口

App打开(或加载)时间、运行效率

App应用界面(必要时可将设计图样作为开发合同附件)

App应具备的每一项具体操作功能

是否允许App开发者推送广告或提供广告位

除上述主要内容外,App运营者还可根据自身对App的实际要求,在开发合同中约定其他细节条款。若双方建立详细的开发合同,则无论对于App运营者亦或是开发者,均可有效减少双方因开发成果而引起的争议。

1.3 App再开发与再升级

伴随着软件技术发展及用户需求的不断提升,App在开发后,必将面临软件升级的情形。App运营者在委托开发者进行开发前,就应当事先对今后App升级的相关情况有所预判,并提前与App开发者就相关事宜作出约定。

一般而言,委托开发的App在升级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无论是App运营者或是开发者,在对软件进行升级或再开发前,应当确保具有相关的权利或取得授权;

(2) App运营者与开发者,应当对软件升级或再开发的费用、期限、要求等作出约定;

(3) 应当约定App运营者与开发者的合同到期后,开发者的“后合同义务”;

(4) App运营者在更换开发者后,应当注意新开发的App和老版本App之间的衔接,避免对部分未升级软件的App用户造成影响,从而导致App运营者自身的损失。

2、自行开发App法律要点

2. 1 App软件著作权归属(运营者Vs.员工)

除委托其他第三方开发App外,不少App运营者出于开发便利、经济性等原因,招聘程序人员自主进行App的开发。虽然聘请专人独立开发App更为高效,但作为App运营者,应当充分注意到其中的法律风险,并做好充分的准备。

程序人员根据单位的要求开发的App,其属于职务作品。按照《著作权法》(2010)第16条规定:

(1) 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于作者,但单位享有2年的优先使用权;

(2) 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作者拥有署名权,单位拥有其他著作权利。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App运营者的员工所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利并非完全归属于App运营者。因此,作为App运营者的单位在使用员工所开发的App软件时,应注意相关著作权利的归属,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属于单位的著作权利。

为确保单位在最大程度上拥有员工所开发App的著作权利,App运营者可与其开发员工签署相关协议,对承担开发工作的员工所开发出的App著作权利归属做出约定,确保企业拥有较为全面的著作权,同时避免在使用App过程中受制于员工权利的约束。

2.2 App开发的保密与竞业禁止

互联网行业中,想法和创意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互联网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因此对企业内部信息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基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App运营者雇员自主进行App应用的开发,还应当尤其注意单位与员工之间的保密及竞业禁止约定。避免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之后,将本单位App的开发信息泄露给其他竞争对手。

(1) 保密约定:互联网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相关的保密义务,或可同时与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确保员工在职期间保守公司秘密。

(2) 竞业禁止: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期间内,不在相同或相类似的竞争行业就职,用人单位给予员工一定补偿。

此处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竞业禁止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员工离职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员工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若单位无需员工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员工,以免支付额外的补偿金。

2.3 App后续开发及升级

根据经验,由于开发人员掌握App核心信息,在开发人员离职后,可能对运营者后续进一步开发App产生影响,因此,自行雇员开发App的运营者应当提前意识到该风险的存在,并做好应对措施。

鉴于App开发的特殊性,不同开发人员具有不同的软件编写逻辑和计算机语言运用方式,这可能导致不同开发人员之间无法完全相互理解App的内部开发逻辑和语言。因此一旦单位更换开发人员,可能导致App开发工作无法顺畅衔接,对App的后续开发和升级造成影响。

我们建议,为尽可能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单位可通过岗位职责要求或协议的方式,对员工开发App所采用的软件编写语言和逻辑做出一定的约束。同时,在开发人员离职时,可要求其向单位提供完整的App开发报告,详细解释开发逻辑和语言,为新的开发人员提供参考,尽可能保证开发衔接的顺畅。

三、App软件盗版侵权风险防范

有别于以往传统软件的线下安装,App软件几乎全部通过在线形式完成下载和安装。在线传播在方便用户使用App的同时,也为App运营者和开发者在保护软件著作权方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在当前App市场中,充斥着遭第三方修改后的App。盗版App的情况在Android平台尤为严重;苹果iOS由于其封闭性和App Store的支持(不考虑用户对其设备的“越狱”操作),盗版App相对较少;Windows Phone尚处于发展时期,其用户量和App生态链还未完全形成,因此鲜见盗版App,但盗版率正呈上升趋势。

在正版App中加入广告插件,非法为自身牟利;

在正版App中加入付费插件,非法要求用户支付费用;

对正版App进行改编,加入后门程序等。利用正版App的影响力诱使用户安装使用,并窃取用户通讯录、图片等隐私信息;

对正版App进行破解,绕开正版App的收费程序,以免费使用App的部分收费功能;

反向编译(reverse)App,用以开发相类似软件。

无论是上述何种行为,都对App正版运营者和开发者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App运营者和开发者可能上述侵权行为而面临用户口碑下降、付费服务收入减少等一系列不利情形。同时,上述盗版行为,还可能为App运营者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

1、规避来自App用户的风险

由于App市场中充斥着盗版软件,App用户极有可能在无意中下载了盗版软件,并在使用过程中因受到盗版App的侵害而遭受损失,此时,不知情的App用户有可能错误将矛头指向正版App的运营者或开发者。因此,无论是App的运营者和开发者应当重视自我保护,规避法律和商业风险。

针对来自于App用户的风险,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供App运营者和开发者采用:

(1) App运营者和开发者可在自身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提供正版App的下载链接(或苹果App Store、Googe Play、Windows Phone Store的链接);

(2) 在App运营者和开发者的网站醒目位置提示用户通过官方渠道下载App,避免通过第三方App市场、论坛等非官方渠道下载;

(3) 可在App中加入程序,在首次启动时提示用户核实是否为正版App;

(4) 通过技术手段(例如MD5码校验等方式),向用户提供核实正版App的途径;

(5) App运营者和开发者,可在网站用户协议、App用户协议中对用户使用盗版App做出免责声明。

2、防范跨平台开发风险

由于如今操作系统平台的多样化(如iOS、Android、Windows Phone、Symbian等平台),同一款App可能需要针对不同平台开发多个版本,这也为跨平台开发者带来了预防盗版的难题。虽然跨平台软件在代码等方面有大部分相同的内容,但在近几年星瀚律师接触的软件著作权案件中,跨平台侵权仍占据了一定数量。

App运营者和开发者,常常分步逐一针对各个系统平台开发App;或者有些App运营者和开发者,只针对某些热门的平台进行开发,因此常见一些App仅仅适用于部分系统平台。在某些App受到欢迎,却又仅仅在部分系统平台可以使用时,则会出现一些第三方模仿或抄袭该热门App,在其还未涉及的系统平台上开发相同或近似的App,造成App用户混淆,从而对App运营者和开发者带来无法预估的负面影响。

一般而言,App运营者和开发者可通过以下方法预防跨平台盗版App:

(1) 对于委托他人开发的App运营者,可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对开发范围作出限制,预防未经授权的跨平台开发;

(2) App运营者和开发者,应尽可能缩短不同平台之间App的上线时间,避免因跨平台App上线间隔过长,给侵权第三方留下充分的模仿时间;

(3) App运营者和开发者还可通过控制App的数据接入端口,有效预防跨平台盗版App的侵权。

对于已发生的跨平台侵权,App运营者和开发者应当及时做出应对,通过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等最恰当的救济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我们提醒,由于跨平台App软件侵权的法律关系存在一定复杂性,并非统一归属于著作权侵权。因此,在遭遇此类侵权后,需要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选择最正确的法律救济途径维权,避免错误维权导致的诉讼成本、商业成本上升。

四、来自App用户的风险预防

除了在开发环节的风险外,App运营者不可避免地需要面对来自于用户的法律风险。在互联网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案件是因用户状告互联网公司而引起的。作为App运营者,除了提供良好的服务外,还应当注意保护自身权益,避免法律风险。

从法律层面分析,用户使用App的行为,其本质是与App运营者之间建立了相应的合同关系,其合同性质根据App的具体功能而有所区别,通常情况下,App用户与经营者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作为App运营者或开发者,应当注意以下方面规避自身风险:

1、尽到合理通知义务

作为App运营者,应当对其App中与用户密切相关的功能向用户做好提示,尽到相应的通知义务。尤其应当注意对收费服务、联网功能、隐私信息获取等方面向用户告知。

App运营者向用户告知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通自有网站公开用户协议,或可在软件安装程序中内嵌用户协议,也可以通过根据App用户的操作情况实时给予用户提示信息。

一般而言,若对于用户尽到了通知义务,而用户又对此予以认可,则App运营者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承担潜在不利的法律责任。

2、避免格式条款无效

随着互联网企业和App运营者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不少企业已经意识到用户协议或软件协议的重要性。但是在实践操作中星瀚律师发现,一些互联网企业对于用户协议的认识存在误区,一味免除企业自身的责任,从而导致其制定的协议并无法保护自身的利益。

App运营者和互联网企业制定的用户协议,由于是企业单方制定,并且不经过与用户协商的过程,因此在法律上属于格式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若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若App运营者或互联网企业提供的用户协议过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用户责任或排除用户主要权利的,该条款将会被认定为无效。一旦格式合同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则App运营者将无法通过用户协议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而带来潜在风险。

为避免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我们建议,在拟定用户协议时,应当首先以公平合理的立场作为协议的起草基础;其次,对于用户协议中减轻App运营者责任的条款,应当以醒目的方式加以注明,提醒用户注意。

伴随市场的快速发展,App市场已逐渐趋向于饱和,并将可能面临新一轮的洗牌。在此背景下,App运营者和开发者应当注重自身法律权益的保护,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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