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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港口企业融资租赁业务?

  2016-06-01 10:15:49  网络待定

即便不奔着“百年老店”去,设立融资租赁企业,对专业的港航船企来说也颇为有用:调节利润,抵扣增值税……近来中海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中海租赁)、上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港租赁)、青岛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青岛港租赁)等专业港航船企成立的融资租赁企业纷纷出现,但除了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中船租赁)外,似乎都较为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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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扩大规模,加速设备更新已经成为港口企业飞速发展的前提。而面对资金紧缺,港口企业可以用融资租赁方式作为一个解决问题的“缓冲器”,这样港口企业可以不必在港口机械和刚做传播的购置中占用过多资金,并将保存下来的大部分资金作为运营流动资金或运用于其他投资。呼吁航运企业将船舶资产剥离给融资租赁企业,实现航运企业与船东身份的分离,以便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

一、那些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大型港口企业

2015年5月12日,青岛港发布公告称,与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的全资附属企业青岛港国际发展成立合资企业——青岛港租赁,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双方分别贡献750万美元及250万美元,各占75%及25%股权。这是又一家由专业的港口企业成立的融资租赁企业。

上港集团成立上港租赁和入股上海银行,堪称为投资金融领域分散主业风险的范本。2015年1月13日,上港集团设立的上港租赁于上海自贸试验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同年4月17日,上港租赁与中谷海运签署船舶融资战略框架协议,希望借此扩大港口与班轮公司的合作领域。

2014年11月10日,航运融资租赁“队”——中海租赁揭牌。揭牌当日就展开了首单融资租赁业务——与民营航运企业举行总值1亿元、25艘新造内河驳船融资租赁项目的签约仪式。

2012年6月25日,注册资本为27.30亿港元的中船租赁成立。这是中船集团旗下的厂商系融资租赁企业,据统计,2013年,中船租赁累计下单超过170亿元。据可靠消息,中船租赁2014年下单达100多亿元。

二、港企船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利好

招银租赁航运租赁部总经理苏宁认为:“实体行业相继成立融资租赁企业,一是为促进销售;二是为投资盈利能力较强的金融业,以反哺实体业。”就第一点利好而言,大概也是中船租赁等厂商系融资租赁企业成立的目的。就第二点而言,中海租赁等涉足全行业的融资租赁企业大概就是为此,以分散本行业风险。上港集团去年年报显示,其去年业绩向好与投资上港租赁、上海银行等不无关系。

在苏宁看来,投资金融业对港航船企利好途径有二。首先,融资租赁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能承受更大压力,若传统船东去银行贷款,一般只能贷到项目款的70%,自有资金至少30%。但融资租赁企业的资金杠杆率可以达到10倍,所以与传统船东相比,同样的资金投入,融资租赁企业规模可以做到更大。第二,融资租赁企业的流动性比传统船东要好,很多船东和航运企业的破产只是因为现金流出现问题。融资租赁企业的融资能力让手上的船撑过市场低迷期。实际上除了船之外,融资租赁企业还可以别的业务获得资金。

成立一家融资租赁企业,能为港航船企带来一些财务报表处理上的“方便”,将融资租赁做成经营性租赁,在企业报表中就不体现为负债,达到美化财务报表的目的。

三、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港口行业业务难点与举措

由于港口企业投资大,对资金需求特性呈现多样化,港口企业规模资质也参差不齐,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传统融资模式很难有效满足整个行业如此多样的融资需求。但实际上,只有一小部分中小港口进行了融资租赁的尝试,如浙江乍浦港、江阴港、威海港、龙口港等。与港口企业每年数百亿元的设备投资相比,港口的融资租赁业务量显得微不足道。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港口融资租赁业务开展存在哪些难点,我们又如何才能解决这些难题:

1、港口企业对融资租赁业务的认识度总体偏低

整体而言,目前港口企业对租赁业务认知不足是租赁业务开展面临的最大障碍。对众多的港口企业而言,融资租赁仍然是新鲜的事物,多数客户对融资租赁业务认识不足,其中一部分人对租赁的认识尚停留在经营性租赁的概念上,认为租赁公司对其而言无合作机会。另一部分人简单认为融资租赁就是提供资金,甚至等同于银行贷款,于是认为有了银行信贷就根本不需要融资租赁。

解决举措:

在此情况下,租赁公司应积极主动,利用各种有效的途径想港口企业宣导租赁优势,加深认知,主动为港口企业的投融资提供与其匹配的融资方案,充分体现租赁赋予客户的额外价值,实现单点业务成交。

2、设备厂商缺乏合作意愿

在租赁业最为发达的美国,专业的厂商系租赁公司(如GE、贝尔等)是仅次于银行系租赁公司的第二类租赁企业,此类厂商通过租赁模式销售商品给客户,大大提高了其自身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又将交易本身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大型港口设备生产厂商(如上海振华重工有限公司、南京港口机械制造厂等)没有自身的租赁公司,因此应该积极与各租赁公司展开业务合作,增强资深产品竞争能力,规避交易风险等。但目前大部分厂商与租赁公司的合作意愿较差。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1)生产厂商对融资租赁认识不足,认为租赁业务操作程序繁琐、流程长,会让客户产生“厌烦感”,进而影响其对客户的销售;(2)部分厂商对客户拖欠付款敏感度较低,缺乏“应收账款管理”理念;(3)部分厂商甚至会担心租赁公司会泄露其业务机会给其他竞争对手。

解决举措:

针对上述各种情况,租赁公司首先需要与厂商进行有效沟通,使其充分认识到融资租赁对齐业务的价值所在,并对厂商进行适当的专业知识培训,打消其“排斥心理”。最后,租赁公司可以通过与厂商签署“保密协议”对厂商的业务方面的信息对第三方充分保密,确保双方合作的信心。

3、租赁公司自身专业程度还需加强

融资租赁是综合性很强的行业,涉及金融、法律、投资、贸易、管理、会计、税务等诸多学科,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目前来说,大多数租赁公司缺乏综合性人才,部分租赁公司由于专业性欠缺,因而缺乏租赁产品创新,服务内容较为单一,不能充分体现融资租赁的功能优势。在国外,租赁公司与保险、基金、银行、信托等金融企业紧密合作,开展信托租赁、委托租赁、风险租赁、SPV等,充分满足了各个行业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港口企业资金需求量大,且需求呈现多样性,租赁公司如果尚以传统租赁手法开拓港口市场,恐怕难以取得成效。

解决举措:

在现行的行业环境下,租赁公司首要解决的问题是“人才”。必须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将公司从业人员培养成具备多专业知识、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随着对融资租赁接受的热度在慢慢增加,很多融资租赁专业的教育机构出现,企业可以借助这些专业的机构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还要应对港口行业进行详细研究,了解港口行业特性、市场状况、发展前景等,从而能够结合港口企业的个体特征为客户量身定做合适的融资方案,提供适合不同企业的不同产品。在此基础上,为客户提供行业咨询、管理咨询等附加服务,充分体现租赁公司从业人员的专业形象,明确自身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差异性。

4、租赁资金成本偏高

目前港口企业由于其本身一系列特征:如港口行业是大力扶持产业、港口是当地基础性设施,具有一定意义的垄断性、港口一次性投入巨大,但投入以后即可产生丰富的现金流量,负债偿还能力较强等,因此成为各大银行追捧的信贷对象。绝大多数大中型港口企业银行融资渠道均较为通畅,都能获得期限5-10年的中长期贷款,且贷款利率一般较银行同期利率下浮10%。

解决举措:

融资租赁公司的成本主要有利息、手续费等,如果所有租赁成本的贴现率(IRR)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或现金购买,则客户就会失去对融资租赁的兴趣,因此租赁公司只有获取低成本资金才能具备与港口企业合作的基础。(《融资租赁公司必备筹资渠道及方式大全(图文)》可在“前海融资租赁俱乐部”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筹资方式”查看)

纵观美日等租赁业比较发达的,其租赁资金来源具有很多共同点,同时由于各个特点不同,因而具有自身特性。

(1)美国

美国租赁资金来源最为多元化,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团体投资人投资,以股份公司形式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短期商业票据签发,发行特种基金等。其中,美国政策赋予租赁公司以低于市场利率的水平向银行拆借资金的特权。保险公司的巨额低成本资金对租赁业而言也是一座巨大的金矿。在美国,托拉斯租赁方式允许几家租赁企业组成托拉斯,从包括公司、银行、个人投资者以发行债券的形式筹集大额的长期资金用于投放一些高价值的租赁资产。托拉斯形式使租赁交易更加具有融通性及灵活性,有效克服了资本数量的限制,为巨额资金的筹措提供了保障。

(2)日本

日本租赁资金大多数来源于大型企业、银行、保险业投资;银行贷款;保险业贷款;农信组合融资,相当于基金借款;发行债券及上市融资。其中90%的来源来自银行贷款,公司债券占1.1%左右,资本金占2.5%左右。另外,租赁公司还可以发行商业票据。在银行贷款方面,日本为了支持租赁业的发展,通过国营银行,如日本开发银行等,以低于正常利率的优惠利率向租赁公司提供贷款,此类政策性的优惠贷款占租赁资金来源的40%以上。

(3)韩国

韩国70%的租赁资金来源于发行公司债券。租赁公司发行的债券数额可以达到自有资金的10倍,如此一来,租赁公司即可获得长期资金,且资金来源有了可靠保障。

与上述同行业相比,绝大多数的租赁公司(银行系租赁公司除外)资金来源单一。只有尽快落实相关鼓励性政策,通过政策银行为租赁公司提供一系列的低成本专项贷款,得到“重视,支持”的租赁行业才能发展的更好。

四、总结

在目前港口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中,仍较少见到融资租赁的身影。而在实践中,融资租赁是一种非常高效、功能强大的融资模式。与被广泛应用的银行信贷、债券、股权融资等模式相比,融资租赁除了能为港口企业提供常规的融资服务外,还具备了其他融资渠道所无法比拟的种种灵活性及独特优势。融资租赁之所以未能在港口企业广而用之,既有来自政策方面的宏观原因,也有来自港口企业认知方面和来自租赁企业自身的微观原因。在充分认识到问题所在后,租赁业应吸取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港口的行业特性,制定产业政策与策略。最后,港口企业作为租赁公司资金投放的对象,自然同其他企业一样具有一定的风险。对于可测、可控风险,租赁公司应该项目评估、交易结构设计等环节采取足够的风险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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