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复制链接]
2385 0
关于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 S3 F. D# x( t! H) z[2016]87号9 [9 ]) K6 A* k" W/ E( h' I
4 H4 n+ [- ^4 Z7 C(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 C3 }- k  g+ s6 Q
经研究,现将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9 Z# t* \$ a7 f  G3 F

; Q' ?$ u+ R6 C. ]一、《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号)第一条第一项中的“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包括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以及上述企业、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 B: Y/ z) q' C1 C: g; [* R2 a2 ?) D: R6 |: P/ [9 J4 M
二、融资租赁企业,是指经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经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批准开展融资业务试点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0 @4 D7 w; U8 \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 o0 L6 T0 R3 ?" R8 H2 t) {- F6 z) M!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 l, R% r! N# a5 J  g1 J) L2 I' T2016年8月2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停止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研究报告

更多

社区同学

更多

客服中心

Admin@tjrzzl.com 周一至周日 10:00-22:00 仅收市话费

关注我们

  • 加入QQ群组
  • 关注官方微信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运营理念
注册说明
获取硬币
服务说明
社区规范
免责声明
账户安全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